“凤如山,胡老四家真的住在这鬼地方?他怎么不搬到雾峰镇去住?”
看着下面一个不小的山坪,慕容雪菲有点不解的问道。
胡老四家住在荒坪坡,并不难打听得到,顾名思义,荒坪坡,曾经是一个荒凉的地方,而现在,则更加的荒凉。随处可见的砾石,丛生的杂草,显示着它的贫瘠,只有在稍微平一些的地方,人们辛辛苦苦的开辟出几块小小的旱田,田地上稀稀落落的生长着慕容雪菲叫不出名字的庄稼。
“师叔,有雾峰镇的温泉,真有点办法的人,随便搞点什么都能过得不错,谁还会去做劫匪,听说胡老四还有个老娘,他拖家带口的,想在雾峰镇安家讨生活,并不容易,凡人,比不得我们修仙者,……。”
其实,不仅仅是凡人,就是一个修仙家族的整体搬迁,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甚至一个低阶修士到了一个新的环境,适应之前,生活也颇为艰辛,搬家,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过以慕容雪菲的出身,此中的难处,她没有切身的感受,未必体会得到,凤如山也不想多说。
“这儿比雾烟湖地势高,缺水,长不出好东西,嗯,听声音那边好像有条瀑布,我们去看看吧。”
慕容雪菲对眼前这个破败的小村庄,实在提不起兴趣。
荒坪坡离雾峰镇不过二十几里路,转过两座不大的山峰就是雾峰镇,但和雾峰镇的繁华、嘈杂不同,荒坪坡静悄悄的,一片死寂,几十栋破旧的房屋,远远看去,勉强像一个村庄的样子,一条坑坑洼洼的小路穿村而过,路两旁卧着十来只瘦骨嶙峋的土狗,懒洋洋的躺在各家的门前,看见凤如山和慕容雪菲两张生面孔,也懒得叫一声。
“哦。师叔,其实所谓的劫匪,大部分不过都是一些无所事事,又有几分胆量的混混罢了,……”
根据凤如山在酒馆里听来的消息,胡老四连红甲武士都不是,却生的牛高马大,很有一把子笨力气,脾气不怎么样,又喜欢喝酒、打架,在雾峰镇也小有点名气,不过最近十几天,却没有人见过他,慕容雪菲来荒坪坡,也不过是试试运气,实在找不到胡老四,他也无所谓。
随便的谈谈说说,沿着一条羊肠小路向前走了大约2里左右,凤如山眼前豁然开朗。
一座不大的小山谷,谷中遍地都是大大小小青色的石头,山谷尽头,一挂银色的瀑布从崖壁倾泄而下,挟着千钧之势,水声如雷,轰然砸入一个小潭,溅起无数晶莹的水珠。
“真漂亮!凤如山,你说冬天,它会不会冻成一条冰瀑。咦,那儿有个人!”
瀑布奔腾的声音实在有些大,整个谷内都回荡着轰隆隆的瀑布声,看着濛濛水汽中一个露出上半身的人影,慕容雪菲的声音,也不由提高了八度。
“嗯,师叔,我过去看看。”
“年轻人?这个村子还有年轻人?不会这么巧吧!”
凤如山也看到了离水潭不远处一个晃动的人头。
……
“……,他娘的这石头真硬,老子挖了十几天,才挖了这么大一点,今年想种上紫水荔菱,怕是够呛,……。”
胡老四身材高大魁梧,高达近一丈的身高,让他看上去就像一座会移动的小山,全身肌肉刚劲有力,坚硬的线条有如刀劈斧削,浑身裸露的肌肉散发着淡淡的黑光,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强烈压迫感和危险感。
不过他现在干的事,却一点也不危险。
他在挖坑。
“胡大哥你还会种紫水荔菱?这儿,冬天会结冰吧。紫水荔菱,能栽得活吗?”
慕容雪菲不可置信的看着胡老四。
胡老四人高马大,和紫水荔菱,实在不大协调。
紫水荔菱,是一种紫色的菱角,味道极为鲜美,慕容雪菲在擎天城吃过两次,至今还念念不忘,特意让小红在仙府里栽了一小片,可惜,据小红说,情况不太好,紫水荔菱,只开花,不长菱角。
而且,据慕容雪菲所知,紫水荔菱,只有在很热的地方才能生长,在冰魄城地区,根本不可能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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