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信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不自觉开始了他字斟句酌的习惯。
不对啊,这封信有点奇怪。
他万里前来,正常说应该会让我去码头接他,退而求其次,也应该让我留在家里等,怎会专门约我来东轩楼?
再说,君望离开中国已有十年,沧海变迁,别说一间酒楼,就是北洋军阀都消失了,他又怎会知道东轩楼还在?
假设陈君望没有考虑这么细,以为东轩楼仍在,但他又怎能准确说出菜名?没记错的话这菜谱才用了半年。
除非他早在上海!
再看看面前的菜,他突然懂了。
他喝了一大口早就冷了山药苹果汤,知道自己上当了。
这四样菜名,第一样取首字,第二样取第二个字,如此类推,组成的词语不正是:尼药丸蛋”——你要完蛋! <”,如此类推,苹果则是“ale”,饭是“ce”,蛋是“egg”。把首字母抽出来可以组成新词,“cae”。
当心!
这是多么简单幼稚的暗语啊,自己居然没有看出来。他结了帐,快步走到柜台,向掌柜借打了个电话,然后快步出了门。
五点,已近黄昏。
红日落在上海市区方格似的路上,虽然不及曼哈顿的落日有名,却也别有一番景致。
路上已是车水马龙,正是一天最繁忙的时候。菜贩子赶着收拾回家,为数不多的学校已经放学,孩子正在路上留恋,就连政府门前的公车也不见了,不知驶向了哪位名媛的香闺。
但巡捕房的车还是格外地显眼,两辆警车疾驶而过,直扑向靠近法租界的那栋三层白色洋房。
车停了,涌下十多位精干的巡警,他们手上还拿着枪。周遭的人都在躲,估计是要抓什么重犯吧。
一位巡警把车的后座门打开,一位高大的警官走了下来。他的警服远比其他人的笔直,上面的徽标熠熠生辉,他把警帽压得很低,别人只能看到他大大的鹰钩鼻子,和满嘴的络腮胡须。
他从不轻易露出他的眼睛。因为他的眼睛能够给人巨大的压力,就像是一眼就能看穿别人的心。
巡捕房的人都说,他的一双眼睛,有时候比刑具还厉害,可惜他快退休了。
这附近没有人不认识他的,巡捕房的骄子,雷鹰。
他都出动了,抓得必是重犯!
他一挥手,十多名警员已包围了慕千成的洋楼。沈阿姨出门买菜了,但家中居然还有人,他就坐在慕千成最喜欢的白色沙发上,抽着慕千成最喜欢的雪茄。
这人穿着一套洁净的灰色西装,没有系领带,翘着二郎腿,还不时随手翻弄慕千成书架上的书。
他手中的书页已经泛黄,薄得就像是饼干,若非经过特殊处理,一碰就碎了。
他笑道:“居然把宋代的书就这样扔在架子上,看来我们真的没有找错人。”
他对面坐着一位金发小姐,他正出神地看着慕千成镶坎在玻璃柜里的照片,看来对于慕千成的这些经历很感兴趣。
厚实的木门突然被撞开,六七名巡警冲了进来。
“别动。”
乌黑的枪口对准那名男子,门外传来了干笑声。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笑声止住,雷鹰慢慢才走了进来。
那名男子无奈地举高了双手,“这,这是?”
雷鹰托起了警帽,瞪了他一眼,“奉令抓拿盗贼慕千成。”
那名男子立刻松了口气,“我不是慕千成。”
雷鹰冷笑一声,“你就在慕千成的家中,你若不是,谁是?”
男子一下子不知该说什么好。
雷鹰道:“好,退一步来说,我假设你不是慕千成,那么必定是他带你进来的,那你告诉我他在哪?”
“我,我不知道。”
“你见过他吗?”
男子已在擦汗,“没见过。”
雷鹰又冷笑了一声道:“慕千成啊慕千成,我本来还以为你是鬼灵精得很,想不到撒谎的功夫却连三岁儿都不如,你既然不是慕千成,他又没有带你进来,你怎会在他家中?”
雷鹰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接着道:“只因你就是慕千成!”
男子的手已紧张得抓紧了裤袋。
雷鹰却在微笑,金发女子一直没有答话,只在远远地打量着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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