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一个一米八的大汉子忽然肚子捂着肚子倒在了地上。
“二。。。”
斗大的汗珠滚落下来。
“三。。。”
在地上剧烈的翻滚,声如野兽,嘶吼如雷。
“四。。。”
“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他已经有气无力。
活财主又拿出一瓶黄色的药水,让他喝了下去,他脸色腊黄如同大病一场一样,却不能忍受了。
“不错,一般人最多坚持三下,你却坚持到了第四下,虽然离着英雄还有段距离,也可以知足了,快说吧!”
“我说,我说。。。”,那人做出要说的架式,却忽然间一头向着最近的沙柳撞去,这一下力道好大,登时撞的脑浆崩裂,死在当地。
活财主没有料到他还有这么一招,一时大意,竟然让那人死了,不由的大是气恼,在尸体上狠狠踢了几脚,掏出一瓶药来,将尸体化成了一滩黄水。
“呸,疯子。。。真是个疯子,问句话而已也值的自杀?”他想不明白这人为什么会这样,看看天色尚早,以同样的手法又去抓了一个来。
这一次,他有了防备,想自杀也自杀不了,但是这个比上一个更厉害,楞不是说话,最后把自己的舌头咬断了。
“疯了,妈的,都疯了,你说为什么死也不肯说?”
那人用手在地上写道:“宁王仁义,我不能对不起宁王!”
写完,头一歪便死去了。
“仁义?仁义也换不了你的命!”
活财主忙活了大半夜也没有得到一点成果,垂头丧气的回去了,第二天却毫不费力的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原来,驼队运了一些芥麦种子要去新城送给宁王殿下。
活财主一听,立即欢喜的主动请缨去送种子,他用一把班布大师打造的弯刀将驼队负责人早收买了,于是顺利成行。
他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那红衣姑娘,这些天那个男掌柜的就好象是护犊子的母狼一样守护着她,活财主一点机会也没有。
令他惊奇的是掌柜的父女居然也要去新城,他不由大喜,真是天赐良缘啊!
他两眼瞧着姑娘,一只手去牵骆驼却牵了个空,回头一看,却是被那流浪汉牵了去。
四五十人的驼队,驼着七百斤种子,向新城而去,原来新城离此并不远,只有三天的路程,到了第三天傍晚就进了城。
活财主好奇的打量着这座与众不同的新城,红色的墙,红色的顶,崭新的垛口闪闪发光,一座座古式的箭塔形成了一座塔林,天空中不时有转着轮子金光闪闪奇怪的东西飞过。
城墙上站着一队队盔明甲亮,披着红色大披风的士兵,还有奇怪的白胡子的矮人举着棍子样的武器。
这座城并没有墙,建筑很多,有许多就连见多识广的活财主也叫不出名字,眼尖的他忽然发现,有些步兵居然没有太阳的影子!
“咦?这人怎么没有影子?”前面的姑娘已经小声叫了出来。
“不要多话,万事小心,”男掌柜的提醒她。
“知道了!”姑娘好奇的四处打量着,却又忍不住问,“爹,你看,那个人好奇怪,真矮!”
不光是姑娘指指点点,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议论纷纷,活财主忽然发现只有流浪汉很平静,仿佛这些东西没什么惊奇的,他也不放在心上,当流浪汉的心理上多多少少都有点毛病,不能以正常人忖度。
活财主在意的是,这新城,也就是义军的指挥中心,居然守卫松懈的了不得,连妖族的一座村落都不如,连个看门的都没有,他们就那么大摇大摆进了城,也没有人来盘问、检查。
先前沉木长老准备的隐身雾看来也用不上了,只是不知道这个宁王住哪?
他看了一顿就数那个城镇大厅最大,暗自寻思:“宁王肯定是住这里面了!”
却看到这大厅四周也是没有什么卫兵,而且人来人往,穿的破破烂烂的农民、猎户也迈步往里乱走。
只见里面出来一个穿着蓝衫的中年人,模样倒是周正,看上去气度不凡,只是一条袖子空空荡荡的,原来是缺了一条胳膊。
驼队领头的向前恭敬的行礼,活财主才知道这就是那个众人口中的言主事。
活财主仔细观察着这个言主事的一举一动,看上去这个人平平无奇,活财主却发现这个人接人待物,一举一动都十分得体,简直大有活财主本人之风。
“这人倒是个人才,”活财主不由起了惺惺相惜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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