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切断了我的手?”孙御凤目眦欲裂,厉声爆喝,娇美的脸庞因为痛苦和愤怒扭曲,看上去就像地府中索命的女鬼。
这个问题还用得着多问么?
当然是莫离。
他在改名之前,乃是赫赫有名的白尊。
居住在天水瀑布的边上,与世无争,几乎没有侵略性。
不仅束缚狐族用石头剪刀布来解决纷争,自己也很少与灵尊甚至是妖王争斗。
但!白尊有白尊的规矩。
有人来挑衅,可以不死,却一定要断一臂!
这世上没有人可以折辱他的人宠!
除了人宠之外,没有人可以碰触他的真身!
孙御凤的态度实在太过嚣张了。
对莫离来说,她就是一只小号蝼蚁的角色。
怎么可能容忍如此态度?
于是,莫离二话不说就动爪子了。
他的速度实在太快,除了白嫚薇和墨苍云之外,谁都没看清楚,竟是这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兔子将孙御凤的手斩断。
小肉爪上的锋利指甲伸出去又缩回来,沾上了一点点鲜血。莫离将爪子舔干净了,甚至还卖萌的甩了甩尾巴,嗷嗷的叫了两声。
这时,孙御凤将矛头指向白嫚薇,厉声说道,“是你!一定是你!我杀了你!”
白嫚薇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悠然的说道,“姑娘,你的眼睛出问题了吧?我这个状态,要如何斩断你的手腕?”
“分明是你的手太贱了,随便乱拿……结果手自己掉下来了!现在找人帮你接回去还来得及。否则,这只手就要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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