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从来都是孤独的,十六岁以前,楚非言是没有朋友的。他的那些堂表兄弟们,还有杭州府的世家公子哥们,都把他当成父母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一见到他就浑身冒酸气。
孤独久了,要么性格扭曲,变得孤僻古怪,要么过分自尊,变得孤高冷傲。
他属于后一种。
这种性情,使得他与同性愈发相斥,在异性眼中也多半是个只可远观、不可高攀的标本罢了。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将他视为绝世珍宝,眼高于顶,认为全天下的女子都配不上自家儿子的娘,姑娘们只有对他敬而远之的份儿。
也只有小六儿自视甚高,又从小跟他玩在一处,对他没有那么“敬畏”,才会哭着喊着要嫁给他。
他是个骄傲的人,骄傲到不屑于跟任何不愿亲近他的人亲近,而主动往他跟前凑的人,他又瞧不上眼。
所以,在男女之情上面,他一直都是一张白纸,没有任何经验。
他初初动情,喜欢上的却是一个有夫之妇,而那“有夫之妇”对他这天之骄子从来没有半分好脸色,将他的孤高与骄傲一次又一次地碾碎在脚下。
天才也是普通人,他不是没有生出过“我哪里不如周二少”的想法,只是他的自尊不容许他沉溺在这种想法里。于是他这自己的不幸遭遇看成是那个女子的与众不同,来寻找心理的平衡点。
他不由自主地被她所吸引,茫然地爱恋着,稀里糊涂地羡慕着,偶尔也会莫名感到不平或者吃醋。当周漱用那种温暖表情说出“她是毒。也是药”的时候,他好像懂。
当周漱又说了那句“你不会明白的”,他好像又不懂了。
但是有一件事他是懂的,就是他所恋慕之人从来都不属于他,他永远没有机会像周漱那样,以一个拥有者的姿态,对另一个人从容自信地说一句“你不会明白的”。
他一个字都没有说。就那样心甘情愿地退败而去。
他想。这一回,他应该可以彻底死心了。
简莹并不知道周漱和楚非言之间发生过什么,四更过半便在雪琴和云筝的千呼万唤之中起了床。迷迷糊糊地被人伺候着洗脸梳妆。没有睡够,只觉全身酸痛,手指麻软,连早饭都是姜妈一勺一箸喂进她嘴里的。
往千棠园去的路上。她起床气还没消,忍不住诅咒这坑爹的年头。没事儿都起那么早做什么?还有那劳什子皇后和公主,吃喝拉撒的时候被一大堆人围观就那么爽?
等进了院子,瞧见方氏和简大太太等人都已经到了,带着或轻或重的黑眼圈。额鬓的碎发上沾染了细小的露珠,看样子已经等了有一阵子了,她顿觉心里平衡多了。
上前给众人见了礼。便站到方氏身后去。
等了约莫两刻钟的工夫,屋里才有了动静。烛火大亮,贴身伺候的宫人内侍陆续亮相,打水的,端盆的,捧着香胰子竹盐的,提马桶倾痰盂的,出出进进,忙个不停。
又等了将近半个时辰,何皇后身边的内侍才迈着优雅的小碎步出来,一甩拂尘,尖声细气地道:“皇后娘娘有旨,召济安王妃等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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