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熊珊就早早的起了床。一个人来到房外,悄悄摸摸穿过了小院,来到围墙旁。瞅瞅周围没人看见,熊珊一拧身跳上了围墙,从头上拔下一根发簪,插在了墙头,紧接着又跳了下来,回到房中开始梳洗。
不管古代还是现代,女人打扮都相当的耗费时间。半个时辰后,天边刚刚露出鱼肚白,太阳还没露出来。熊珊就打扮的花枝招展,又去厨房打了一盆热水,便来到了王启年门前,敲门道:“年大哥,该起床了。”
王启年正在做春梦呢,紧要关头却被吵醒,自然满脸的不高兴。听到门外熊珊不停的叫喊,无奈掀开了被褥,套上衣服后便打开了房门。
今天熊珊的心情却出奇的好,竟然亲自把热水端进房间,服侍王启年漱洗起来。王启年自然受宠若惊,终于过上梦寐以求的生活了。可惜这熊珊出身豪门,却根本不懂得怎么服侍人。拧干热毛巾后,直接就往王启年脸上抹来,既不知道冷热,也不知道轻重。王启年只感觉到脸上又烫又疼。
难得美人亲自动手,虽然又烫又疼,王启年也只得忍着。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以减轻脸上的难受,王启年便顺势把双手搂在熊珊的小蛮腰上,上上下下的抚摸,这手感,确实是难得的享受。这一举动自然惹的熊珊娇嗔不已。好不容易才梳洗完毕,门外,方汉已经在候着了。
三人出了春风得意楼,沿着街道开始逛了起来,王启年、方汉经历的事情多,自然沉稳。而熊珊则像一只早起的小鸟一样,蹦蹦跳跳,叽叽喳喳。毕竟对女人来说,逛街本身就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和自己的心上人一起逛街,更是令人开心。(单身狗们注意了,想认识女孩子,多逛街吧!想泡上女孩子,多陪她们逛街吧。”
天色还早,街道上行人稀稀疏疏。和后世生活不一样,此时京师的生活,却是真正意义的慢节奏。除了经营早点的早点摊和茶楼外,其余的货铺都要辰末巳初才会开张。
没有店铺可逛,王启年便领着两人先找了一家茶楼,先吃点早点填饱肚子再说。
此时的早点却是十分丰富,连煎饼果子这种后世鼎鼎大名的早点都有。
上次吃过了五两银子一顿的早点,王启年自然不会再上当。带着二人来到楼上的雅座,要了普通的早点,三人美美的吃了起来。
一边品着香茗,一边享受着美味,再听着茶楼里面茶客们天南地北的海侃,这种生活真好。
可惜再有十来年,这里便会变成一遍尸山血海,这满楼的茶客,也不知道有多少会死在李自成手里,有多少会死在建奴手里。
吃完早点,时辰已经接近辰末,街道上的店铺已经陆陆续续的打开门来。
熊珊却对这些店铺没了兴趣,建议前往京师郊外的白云寺一游。
听到此话,王启年心中有数了,怪不得熊珊这么早就把大家轰了出来,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估计白云寺外,已经有一场好戏在等着自己欣赏。
为了确认,还是要试探一下,王启年便开口道:“白云寺离此地有十里之遥,看看时辰,街上的店面也快开门了,要不咱们再等等,据说这琳琅阁新来了许多首饰,等会咱们去看看?”
熊珊却是不依,开口道:“人家一定要去白云寺敬香许愿,据说那里可灵验了。”说完后,又放低了身段,也不顾方汉就在身边,拉着王启年的袖子便撒起娇来:“年大哥,你不是说今天一整天都要陪人家的么?人家就是想去白云寺嘛。”
王启年笑了笑,心里说道:“连琳琅阁的首饰都吸引不了你,还说没有图谋?你再演啊!你再演啊!”还真别说,这熊珊的演技当真不错,倘若不是前几天被方汉跟踪时露了马脚,再加上自己又为人谨慎,这才看出破绽来。要是换做一般人,还真可能被骗过去。
王启年也不再多说,起身结完账后,便领着二人走出了茶楼。既然此时的店铺开门都差不多在同一时间段,和后世一样,自然也有早高峰和晚高峰,不过时间相比于后世要来的晚一些。既然是出行高峰,临时马车自然也很多。
王启年便挥手拦下一辆马车,掏了一钱银子租赁下来。三人登上马车,前往京师郊外的白云寺而来。至于坐法,自然是王启年和熊珊坐车厢,方汉和赶车的汉子一起坐车辕。
且不说这对狗男女在车厢内卿卿我我,大约半个时辰之后,马车来到了白云寺。
白云寺身为京师郊外第一大寺庙,平时也十分热闹。山门前面,一个非常巨大的广场,上面人来人往,甚至已经形成了集市。集市上面,卖香火的,打把势的,耍杂技的,各种各样的人都很多。
其中最多的自然还是女子。豪门贵妇也好,小家碧玉也好,有事没事都喜欢来白云寺转转。
一方面对此时的女人来说,深受宋儒礼教的洗脑,平时都是三步不出闺门,唯有进香的时候才能出来转转。另一方面,古代的女子深受才子佳人小说的毒害,都梦想着私定终身后花园,落难书生中状元的桥段。而穷书生住不起客栈,不得以便会借宿寺庙。没出阁的大姑娘自然希望能在白云寺碰到一个现在的落难书生,将来的状元爷。至于贵妇么,兴土豪包二奶,就不兴贵妇养面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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