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元一嬉皮笑脸的样子,一时半会也改不掉,斜挑着眉梢对着初宁挤了挤眼睛:“去就去,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景氏修建的城池,正好在通往晋国都城的驿道上,往来的商队从景氏城池经过,景氏要抽取十分之一的过路费。当然,作为交换,景氏会给这些商队提供一些基本的便利,比如商队可以在城内休息几天,不用担心货物被劫持,还可以补充水和粮食。
城南便是集市,有些商队会在这里就把货物以低廉的价格出售,免去继续长途奔波的劳苦。而城池的西北角,这是一处见不得光的地方,当地人把那里叫做鬼市。鬼市上并没有鬼,只是这里跟别处的集市不一样,天黑以后才热闹起来,灯火昏暗,人人都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远远看去就像无数鬼影晃动一般,才得了这个名字。
初宁换上了一身带有东齐特色的衣装,用一片白纱遮住了面孔,坐上了景氏女眷专用的马车。忘忧这位公主初来乍到,反正也没有多少人见过她,初宁不过简单改换了衣装而已。
至于景元一,则干脆大摇大摆地坐在驾车人的旁边。景氏成年的子弟,都要参与家中事务,作为一路护送忘忧从东齐来晋国的人,“忘忧”第一次出门由景元一陪同做向导,倒也说得过去。
临出门前明瞬忽然绕着圈子跟上来,非要跟初宁一起去不可。初宁笑骂了一声,只当它最近清汤寡水地憋闷坏了,想去黑市上找点好吃好喝的东西,便同意了它一起跟去。只是忘忧一向没有养什么兽宠,初宁严令它变成个小巧玲珑的东西,揣在衣袖里,免得被见过初宁的人看出什么端倪。
不是她太小心,实在是这只鸟的嘴太大,不一定到哪讨过吃的。
马车一路驶向城西北,在离鬼市几步远时停下,景元一先一步跳下马车,打起帘子对着白纱遮面的人说:“下来吧,小婶娘。”
初宁狠狠瞪了他一眼,之前的警告算是白说了。
景元一见她面色不善,压低了声音说:“景桓是我叔父,你现在扮演的是东齐公主,不正是我的小婶娘。你出门前再三叮嘱我务必注意细节,不要被人看出破绽,我可牢记在心呢,半点也不敢怠慢。”
初宁搭着他的手腕走下来,音量稍稍提高了一些:“这就是你说的适合采买的地方么,种类又多、东西又好,价格还很公道?”
景元一知道她这是要开始做戏了,也提高了音量接口说下去:“正是,公主刚来,对哪儿都不熟悉。从前家里采买惯了的地方,多半都使了钱或是许了好处给负责采买的人,公主这一回直接买到又便宜又好的,那些人就再也不敢轻视公主了,从此公主就算是立了威了。”
这是两人一拍即合商量好的路数,景元一扮作要坑害小婶娘的恶人,设了套子把“忘忧”引到鬼市来。鬼市上卖的,要么是杀人越货得来的赃物,要么是官方明令禁止售卖的东西,道行高深的,自然能在这里淘到别处弄不到的宝物。可是这里兜售货物的人,不是亡命之徒,就是老奸巨猾的地痞混混,路人看向“忘忧”的眼神,分明是在看向一只主动踏进狼窝的小绵羊。
初宁低声对景元一说:“我可终于知道你在景氏的名声有多么差了,根本不用扮演,这些人就已经认定了你是要带我去吃亏上当的。”
景元一拉住她的手,趁机握着不肯松开:“我这是演什么像什么,只要你愿意,我也可以配合一出干柴烈火、日久生情的不伦之恋,怎么样?”
初宁终于忍无可忍,咬牙切齿地怒喝了一声:“滚~”
景元一带着初宁兜了几圈,以高得离谱的价格,买下几匹被吹嘘成南海奇珍的普通蚕丝,又讨价还价一番,买下了一大包以次充好、早已经腐烂得不能用的鹅绒。这几圈转下来,不远不近地围拢在初宁身边的人,越来越多。鬼市里许久没有这么好骗的小肥羊了,人人都忍不住唾液横流,想要趁机赚上一笔。
初宁看时机差不多了,便找了一处石阶坐下,说是累了,要休息一会再走。
有几个衣衫不整、满脸痞相的人,一步三晃地凑过来,不怀好意地问:“两位贵人,东西买得差不多了?还要不要看点别的?这鬼市里啊,真正好的东西,都不会摆在明面上的,只卖给识货的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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