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身血液都在沸腾,憋着口气告诉自己不要蠢,在这里开撕讨不到半点优势。
“现在是市场经济,客户有需求,我们就有提供。专业解决客户的麻烦困境。比起躺下就赚钱的某些人来说,我这工作不是什么人都可做的。”
我感觉说这话时,牙齿都能咬出血来。
可人渣倒好,根本没正眼瞧我。就好像我在自圆其说,杀伤力莫名减半。
这个贱人,果然极品!
死巧不巧,方芳被仆人请去见她那暴跳如雷的爹,偏偏让我留下。
也行,反正我找的就是他!
敌不动,我不动。
我往对面的沙发一坐,左脚踝往右大腿上一搭,直勾勾就开始目光对峙。我要看看,他能装到何时。
说实话,这画面挺有意思的。
他西装笔挺一身高级货,背头梳得也是一丝不苟。阳光从窗外照进来,酒红色的丝绒沙发将他脸上的“高人一等”衬出了股血腥味儿。
他那张让人目眩神迷的脸,像千年没晒过阳光似的,连带着眼底缝里的光也是寒冷袭人的。
我脑子里无端端就冒出‘夜访吸血鬼’。
冷傲,美艳,诡异……
脖子根莫名痒了痒。
啧啧,一个大男人打这么多美白针!这张脸也花了大价钱吧?
只见他垂眸,不紧不慢从西装内袋里拿出一个物件,我还记得被那电流击中的痛感。
我笑了,挑起眉头:“怎么?怕了?你的帮手跟班呢?”说完,故意露出我那排好牙口。这一次,我肯定得咬断点什么。
他歪起一边嘴角,像钢笔一样的物件在骨节分明的手指间熟练地转了几圈,终于看向我,特别轻描淡写地说:“回忆了下,我确实碰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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