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喜欢什么,就会一直喜欢下去,不会再变。
晚餐是已经吃过的,碧荷吃了半碗,把汤都喝了,格外的满足。
“去学校里走走?”
男人身上摸了摸,没带钱,是女人掏出手机把钱付了。他神色自若,把烟放在嘴里吸了一口,吐了一口烟,又笑吟吟的邀请她,“我们又去故地重游——”
来都来了别浪费。
“你就饶了李校长,”女人笑着拉过他的手,男人的掌心格外的温暖,“他自从收了你那点钱,半夜接你电话都够他烦的。”
“才接两个电话就收一个亿,这种好事放我身上,我也愿意干,”男人伸手去拦她的肩膀,笑道,“来都来了,我们——诶诶诶,谁家的小孩看住了啊!”
不知道哪里跑来的一个小孩,围着跑车伸手,似乎想干点啥。男人笑吟吟的招呼住他,低头问,“小朋友,你爸妈呢?你拿着这个铁丝想干啥?想划叔叔的车吗?你家房子多大?在哪个位置?”
小孩还没说话,旁边卖水果的女人已经得到了旁人的暗示,疯一样的冲过来把小孩拉过去,顺手给了小朋友两巴掌。女人也不看林致远,低头骂骂咧咧的把小孩揪走了。
小朋友的哭声简直快要震破了天际。
男人笑吟吟的站在跑车旁边,低头看着车漆,又看看那边收拾摊子的女人和哭泣的小孩。
“走吧,”碧荷开始推他,“改天我再来陪你故地重游——我们先把车开回去,待会放学了人更多了,刮了不好。”
男人还在眯眼看着那边。
“走啦。”身旁的女人还在推他,“也没划到吧?划到了他们也赔不起,算了。下回我们先换辆车,再过来吃饭。”
男人扭头看了女人一眼,拿着钥匙开了锁,嘴里还在说,“不是这个道理——”
送回彼岸的原厂烤漆,一两百万要吧?
他也不是要讹谁,有一说一不是?
不能仗着自己穷,就欺负有钱人不是?
“走啦。”女人已经上车了,还在催他。
男人扭头,好笑的看她。
别以为他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梁碧荷从小就是心地善良——有时候看起来十分软弱。
自己这样的人——
自己这样的人,找到梁碧荷,那是刚刚好。
他身上缺的,什么同情心爱心同理心包容心忍耐心,她身上统统都有。
以前的她就十分单纯善良,十年之后他回来,她还是以前的她,一点也没变。
她长大了,却也没有被世俗沾染太多。她明白了金钱权势的重要,却并没有变得势利,也没有变得锋利,更没有变得咄咄逼人。
还是那么柔软和温柔。
他眼光一向很好。
所以当年才能一眼把她从人海中辨认出来。
他自己并不需要这些会让人软弱的特质——可是并不妨碍他对“这样的她”,有占有的欲望。
占有,即完整。
他功成名就,彬彬有礼,满手血腥。
他已经越过了山丘,却不愿前方无人守候。
所以他回来,找回了自己以前丢失的东西——
有她在,一切才完整。
他愿意和她共享一切。
他不需要她挣钱——但是她现在耍的小小心机,来要的“独立”和“自主”,他都愿意给她。
只要能让她感觉快乐一点。
男人上车发动了车子。又瞄了一眼那对卖水果的母子——正好女人也偷偷往这边瞄。
男人嘴角冷冷的一勾。
今天算她运气好,房子保住了。
虽然有钱人不容欺负,但是他才不会为了百来万和碧荷争辩——
挖掘所有事件中可以为他所用的那点,现在可正好是展示他“宽容大量又善良”的好时候呐。
χàóんǔó。ǔ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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