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床垫又弹起,是他离开了——
碧荷一动不动。
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床垫下陷,碧荷感觉自己的脚被人拽起,有人在动她的脚趾头。
“咔嚓”。
是在给她剪指甲。
笨手笨脚的。
上次让他给Bella剪指甲,差点没把小朋友的手指给剪断——Bella的哭声嚎得半个纽约都听得见。
男人这种东西,你不让他做事,他就一点都不会做。
碧荷闭着眼躺在床上,已经放弃了挣扎。
过了一会儿,指甲剪好了。女人的脚却被抬得更高,脚趾间传来湿漉漉的柔软——是他在挨个舔她的脚趾。
变态。
美滋滋的舔了半天脚趾,男人放下她的脚,又抓起了她的手指,放在嘴里用牙尖慢慢的咬。
似乎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力道,男人的牙齿突然一合,一阵剧痛传来,碧荷的手抖了一下,还是闭着眼一动不动。
林致远要发疯,就让他发疯好了。
反正她的形象已经破灭,明天起床佣人要怎么看她?
她不活了。
“碧荷?碧荷?”男人似乎终于意识到不对,握着她的手指,靠了过来,在她耳边喊,“真睡着了?这么快?”
有手指开始拨弄她的眼皮,他在她旁边低声说话,离得极近,温暖的气流扫过了她的睫毛。
碧荷一动不动。
呼吸的气流突然打回到了自己的鼻子上,是有人放了手指在她的鼻尖,试探她的呼吸。
碧荷屏住了呼吸。
停留了几秒,他似乎有些疑惑——又听听她的心跳,他又捡起了枕边她的头发放在了她的鼻尖。
这回似乎还比较满意,过了几秒,头发又拿开了。
碧荷又开始呼吸。
“真睡着了?刚刚不是说要吃烧烤?我陪你去。”男人不咬她了,低声在她耳边说话。
碧荷就是不睁眼。
又有手指来拨弄她的上下眼皮,想让她把眼睛睁开——碧荷彻底的怒了,“啪”的一声,是女人一巴掌打在他的手上。
“林致远你烦不烦!”碧荷睁开眼睛,对他怒目而视,“你多大了,幼不幼稚!”
男人俊美的脸就在她眼前。他看着她生气的脸,不说话。
那天他看见Bella和清平也这么拨她的眼皮,她一点都没生气——
他现在在梁碧荷心里的地位,感情儿还没那两个膝盖高的小东西高?
男人突然有一种把那两根绳子丢掉的冲动,他们显而易见已经严重破坏了他的家庭地位和家庭和睦。
“吃烧烤去不去?”他抱着她的腰。
她刚刚还惦记季念——他还没忘呢。
一想到这个他就想杀人。
不过杀人,除了肉体消灭,还可以精神消灭。
季家富贵五代,季念那可矫情的很。他林致远看不起那些草包和韭菜那都是摆在明面上的,至少占个诚实的优点,季念看不起人那可是阴戳戳的——
阴坏阴坏说的就是他那种。
外表温和彬彬有礼,人又有礼貌,说话不是“您”就是“请”,天天宣扬民主博爱众生平等的价值观,其实内心从来就没把人当一回事儿——割韭菜的时候他手里软过?
阿姨的几个儿子绝对都是这种阴沉沉的货色。
梁碧荷活的天真又单纯,看人只看外表,别人一对她“态度客气谦和有礼”“你好谢谢对不起”,她马上就觉得别人是彬彬有礼的“上等人”,天生道德正确,立刻敞开心扉无条件接受别人的价值观——
蠢得让人心痛。
认知水平低下。
缺乏辩识能力。
季月白早就只管战略不管战术了,天意这十年在季念手上,南征北战,行业财阀,收购兼并,逼死的大小公司可不少——
私生子长大的,做事就是狠,虽然现在转正了,可是有些东西是在骨子里的。
他要用他十年混迹华尔街的经验,慢慢向梁碧荷揭露季念这种社会精英的那些“不为人知的真相”。
揭露他们那彬彬有礼外表友善下面的险恶用心。
世界上只有他林致远活的坦荡——
就算杀人也杀的明明白白。
再说了,季念这种柔弱的公子哥儿,出门都要带八个保镖,怎么可能半夜陪她吃烧烤?怎么可能给她剪指甲?怎么可能帮她舔脚趾?
梁碧荷必须要明白谁才是对她贴心贴肺的好。
他要纠正她不正确的观念。
“不去!”
碧荷看着男人俊美的脸,捏了捏自己的腰。
又想起了那滋滋冒油的烧烤。
吞了一口口水。
自从她做了林家少奶奶,烧烤这种不健康的垃圾食物,四年总共还没吃过四次——
阿姨和连月姐是不吃这些东西的。
今天在酒店泡澡的时候,连月姐那细得似乎可以一把握住的腰又在脑海飘过。
“我不吃。”
碧荷又吞了一口口水,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她也想瘦的像连月姐那样,前凸后翘,穿旗袍好好看。
阿姨还说过段时间搞旗袍趴的,大家都要打扮成军阀姨太太的样子——
她的腰不能粗。
再说林致远刚刚把她的肩膀咬的好痛,她还没有原谅他。
“哦。”男人看了看她吞口水的喉咙,躺回了床上。
一,二,三——
抵御欲望的过程不是一瞬而逝,而是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漫长又痛苦。他已经挑起了梁碧荷心里的念——他不信她的意志力足够抵抗。
其实和欲望作斗争,最好的办法不是抵抗它,而是“部分满足”它,部分妥协,部分抽离。
满足之后,才能更好的利用它,掌控它。
十四,十五,十六——
“林致远你变态,”才数到十六,女人就在旁边开始说话,声音还带着哭腔在哽咽,“你害我尿床。”
她也要脸的!她是高贵优雅的林家少奶奶,有名有姓有黑粉,还有偶像包袱的!
“这没什么的,”男人侧身抱着她,“我们是情到浓时——”
梁碧荷和他,还分什么你我?
“我喜欢看你尿尿,”他附身在她耳边说,“以后我还要看,我还要给你把尿。你也可以看我尿的碧荷——”
“以后我尿尿,你就来给我扶着——”
“我不看!我不扶!”女人的声音似乎要崩溃,“我怕长针眼!”
男人笑了起来,低头亲了她一口。
他的吉宝,她平时捧着舔得那么开心——差点没吞到她喉咙里,现在还矫情起来了。
要说起来,自从他们结了婚,他的吉宝都没有给别的女人舔过——真是评选感动华尔街的十大人物都够了。
他和梁碧荷,恩恩爱爱,就不该分彼此。
“我要去吃烧烤。”过了几秒,她又在旁边说话,声音闷闷的,“我好久没吃了——”
男人嘴角勾了起来。
他就知道。
碧荷捏了捏自己的腰,忍住了自我厌弃和自我唾弃。
她只有暂时先不做军阀姨太太了。
她想吃烧烤。
美国的BBQ味道不正宗,国内又少回。就算回来了,也大都是高大上的聚会——难得林致远今天又有肯屈尊降贵陪她去。
碧荷心里也明白,这也是他刚刚“某些过分举动”的补偿,之一。
有陪伴总比送钻石强。
当然送钻石也很好。
她这几年看的太多,有钱的富太太到处都有,可是像她这样,得到“很多的”陪伴和很多的平等交流的,却是屈指可数。
烧烤油烟大,碧荷专门挑了一身短衣短裤——要是婆婆看见又要说她了——站在镜子前,碧荷看见了肩膀上的一片青肿。
用手指按了按,她轻轻“嘶——”了一声。
“还在痛?”男人站在一边套上了白衬衫,又恢复了气宇轩扬的模样。
“狗才咬人。”碧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闷闷的说。
“什么?”男人挑眉,侧头看她。
女人嘟着嘴却是不说了。
男人却也很快明白了她在说什么。
梁碧荷还会骂人了——还骂他是狗。
他看了她一眼,修长的手指微动,把刚刚扣上的第二颗和第三颗衬衫扣子解开了。
“看看,”他俯下身,指着自己肩膀上快要消失的牙印给她看,“这才是狗咬的印子。”
“啊啊啊啊!!!!”
房间里响起女人崩溃的叫声,肩膀上又挨了两下,男人笑了起来。
他才不是狗,他是狼。
他咬人,都要见血的。
梁碧荷还敢骂他,她自己不也是咬他——她才是狗,咬人牙印都没有。
他想吃她,她也想吃他。手指微动,男人看着镜子,又含笑扣上了扣子。
镜子里的那个男人也笑意吟吟。
梁碧荷要吃他,也就是爱他,想和他合二为一——
他们果然就是天生的一对。
ǒ㈠8Cǒ(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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