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家为什么给儿子找媳妇儿?不就是想留个后嘛,儿子已经指望不上了,老周家两口子年纪又不算很大,还能把孙子养出来,到时候孙子长大了,也能给他们养老送终,还能把儿子照顾着。
所以在老周那,其实主要就是看找来的女人能不能生养了。
所以汤玲越想越不安,还是决定把余婶找回去,塞钱好办事。虽然这一块钱出得她肉疼,但想想那一百块彩礼和手表,加起来都有四五百了,这一块钱也就不算什么了。
余婶把那一块钱收了,望着汤玲眼里的殷切,心里暗暗的看不起。
要不怎么说后妈不好呢?这汤玲就是典型的不好的后妈了。
一个小丫头片子,长到十六岁,能吃多少东西啊?偏偏就能把那个小丫头养得那么瘦。现在这些大队,谁家不是把孩子留到18岁往上走才结婚的。这才十六岁呢,就迫不及待的往外嫁,还生怕嫁不出去一般,要塞钱给她。老周家要是好去处,还能轮到蔡家,早就被人抢了。但到现在,那些再穷再苦女儿再多的人家,也没去老周家。
不就是因为这些人都知道,自己女儿要是嫁进去了,有没有命活着出来都不知道嘛。
汤玲什么打算?不就是想要那些礼金嘛。
后妈心狠,连带着亲爸也心狠,明知道老周家是个火坑,还把女儿往里面推。
就连她这个做媒的,都觉得挺造孽的。
而靠着门边的蔡小燕,早就惊呆了,她不傻,汤玲说的那些话,她都知道什么意思,但是她才十六岁,怎么汤玲就要把她嫁了呢?以前不是还说过,要留着她,一直给家里干活嘛。
“汤玲,这事你真的和你男人说好了?我可再跟你提醒一遍,老周家的儿子,脑子有问题,一发病就爱动手打人。之前还差点把他妹妹给打死了,这可真不是好去处哈。”余婶想想不放心,临走前再跟汤玲提醒一遍。万一这是汤玲自作主张怎么办?老蔡才是这姑娘亲爸,他得肯才行。
汤玲连连点头,“你放心吧,这事是我和老蔡商量了的,不然我也不敢做主啊。老蔡答应了的,您就帮我们在老周家说好话就行了。”
余婶叹了口气,“行吧,收了你的钱,我肯定得说好话的,你就放心吧。”
而现在蔡小燕已经无法思考了,她爸不仅同意把她嫁出去,还是嫁给一个脑子有问题,爱打人的人?”
她的把细细的手腕伸到嘴里,死死的咬着,她不能哭出声,她得跑,跑得远远的。
……
这天晚上下了工之后,王思婉一家人吃完了饭,照例在书房复习,许安出了一套数学卷子给王思婉做,100分钟的时间,王思婉咬着笔头做下去,觉得也不算特别难。做完后就把卷子给许安改,许安对上她亮晶晶期待的眼睛,笑了笑,一个个的勾过去。
一百分的试卷,王思婉得了九十分。而刚开始复习的时候,王思婉在数学上顶多也就是考了20分,也就是说,这短短的半年时间,王思婉就把这些数学知识全部学进去了。
当真是聪明,许安在心里赞叹道。
但是看着王思婉有点小得意的样子,故意说道:“我记得梦里有这个数据的,好像全国有570多万人参加考试,但是真正录取的只有不到三十万人而已。”
王思婉睁大了眼睛,觉得不可思议,“这么多人啊?”
书里倒是没准确说这个数字,只是描述了余学清和杨静是恢复高考后的消息传来时是如何的刻苦复习,最后考入学校的。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到时候能进大学的,都是全国最有实力的学生,要真想考上大学,还得更努力才行。”
王思婉认同的点头,“那肯定的,人那么多,比我厉害的肯定也有很多,我都已经提前一年复习了,要是考不进去,我自己都觉得丢人。”
许安摸摸了她的脑袋,“也没什么丢人不丢人的,考不进去明年再考,也不是非得今年进去。”他这个甜枣给的很及时,虽然他是想自家小仙女能考进大学,但也没必要有太大的压力。
八月底的时候,知青点的谭晓敲开了王思婉的大门,开门的是许逸,他睁着眼睛看着谭晓,“请问姐姐您找谁?”
谭晓见是许逸,不由得开心的眯起了眼睛,她知道这是王思婉的儿子,是大队最可爱的小孩子,她队里看到过好多次。
“我来你妈妈,王思婉。”她语气轻柔的说道。
许逸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松开手,“我妈妈在看书,你跟我来吧。”他招了招手,小大人似的在前面领路。
谭晓跨进大门,绕过屏风之后,就感觉精神一震,本来被晒得有些混沌的脑子都清楚了许多。
她不由自主的打量起这处院子,越看越喜欢,石屏风左侧的空地上种了一颗樱桃树,看着不粗壮,但是上面的枝丫叶子长得格外的茂盛,像一片乌压压的云似的。下面堆了很多灰色陶罐,陶罐里很多她叫不出名字的花草。
走在石板小路上,两边则是自留地,种了些瓜果蔬菜,就好像把菜园和花园融合到一起了一般。
走过小路,就能看到天井,天井右侧也种了一棵树,谭晓根据上面的果子猜到这是颗石榴树。而在两侧房子的回廊上,每个房间前面,都摆了一个灰色陶罐,上面也种了花花草草。
院子中间有鸡鸭在跑来跳去的,却没有一般人家养鸡鸭那样到处鸡屎鸭粪的脏乱,地面上干干净净的。还有一条威风凛凛的大黑狗伏在堂屋前面的屋檐下。而王思婉则坐在黑狗旁边的一处摇椅上,穿着白衫黑裤,怡然自得的拿着一本书在看,纤细的手腕露出来,就像一副美人图一般。
谭晓不由得有些恍惚,感觉自己像是误入了一处秘境一般。
她对整个第六大队的观感都不好,觉得这个地方在压榨着她,也没有人喜欢她。除了王思婉,这个跟她同病相怜的女人,其实她一方面羡慕王思婉,觉得她在这过得很好,不然当初也不会跟王思婉说,她想要找个贫农嫁了。
但其实她又觉得王思婉太可惜了,就这么嫁给一个贫农。虽然是享受了这么多年的庇护,没有吃到苦头。
但她也生了孩子,跟那个许安算是绑在一起了,一辈子也就只能呆在这个地方。
就算现在他们以前受过迫害的家庭,可以回去了。但王思婉却还是不能回去,她嫁到了第六大队,就是第六大队的一份子了。
而她,因为之前被王思婉劝下,没有一时冲动随便找个贫农。现在她爸妈都恢复了工作,也给她安排好了,明天的车票,她马上就可以回城了,这辈子都不用再回到这个鬼地方。
她这次来,主要是来感谢王思婉的,在她那么冲动的时候,让她清醒了过来。而另一方面,也未尝没有炫耀的心思,毕竟,她可以回去了,而王思婉却不行。
但是此刻看到王思婉这么怡然自得的样子,她又未尝没有一丝羡慕。
她很快就摇了摇头,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太可怕了。她才20出头,又能回城了,爸妈都是有体面工作的人,给她安排的工作也非常体面。
以后她就是吃公粮的人了,生活在大城市里,多少知青得羡慕她的生活啊,自从知道她家平反之后,知青点里那些人可都不敢为难她了。
所以她为什么要羡慕王思婉,王思婉就算过得再好,也是在农村里,当个普通的小学老师而已,压根就没什么值得她羡慕的。
作者有话要说: 来了,明天中午12点,准时见啦
第119章
王思婉和谭晓不熟, 见到她过来还有点疑惑, 她俩可没什么交情,顶多就是说过两句话而已。
“思婉姐。”谭晓见她放下书看过来, 忙带着笑脸迎上去。
王思婉站起来,她问道:“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许逸把人领进来后,就跟王思婉挥挥手,“妈妈, 我去外面玩啦。剩下的作业晚上再做。”
谭晓这才看到王思婉的躺椅旁边,还有一个小桌子小凳子,小桌子上还摊着一个作业本和一本书一支笔。
王思婉在他偷笑的脸上扫了下,这小子做了一下午作业, 早就不耐烦了,要不是王思婉一直盯着,他才不能写一下午作业呢。
现在见有人来了,肯定顾不上他,这才说要出去玩。
王思婉没好气的拿着书挥了挥,“快去快去, 晚边记得回来吃饭啊。”
许逸更开心了,大眼睛都笑成了一道弯月,他兴高采烈的往门外跑,一蹦一跳的,嘴里还高声说道:“放心吧,玩一会就回来,我晚上要吃小炒肉, 妈你给我做啊。”
王思婉虽然嫌弃,但眼里却全是笑意,眼看着人消失在石屏风那了,才转过眼睛看向谭晓,“让你见笑了,孩子还小,都不好管了。”
谭晓尴尬的笑了笑,“没有没有,许逸很可爱。”
这会天上没有太阳,石榴树下有一张小茶桌和两把椅子,她下了屋檐台阶,轻巧的走到茶桌边上。
谭晓不由自主的去看向她身上穿的衣服,白色宽松的上衣,小圆领,袖子半长。裤子也比较肥大,下摆收紧,到小腿肚子,露出一小节小腿。衣服的材料她不知道是什么,但是都很清凉的样子,风一吹衣服就像水波纹一样,她又觉得熟悉,像丝绸,因为以前她妈有一条丝绸做的围巾,跟这个很像。但她觉得应该不是丝绸,她妈说过,丝绸很贵,不是轻易就能买到的布料,普通布票都买不到丝绸,王思婉是有个有钱的神圣,但也不代表她能把这么珍贵的布料做成这么两件普通的衣服穿。
她的脚上穿的是一双凉拖鞋,这个款式她没见过,是透明的材料,有一点点后跟。白皙小脚的脚穿着这双凉拖鞋,越发的精致可人了。
就这么看起来不修边幅的一身装扮,穿在她身上却非常的好看。谭晓想了想,好像她穿什么都好看,同样是黑色棉袄,穿她身上就是比别人更水灵一些。
王思婉招呼着谭晓坐下,“来,谭晓,我这有凉茶,喝口凉茶去去暑气。”
谭晓也回了神,笑了笑走过去,“谢谢思婉姐啊。”
王思婉示意她坐下,手里拿着一个浅口粗陶茶壶,将里面浅红色的凉茶倒进一个粗陶茶碗里,然后递给她。
她倒水的时候,谭晓又不由自主的盯着她看,看她素手纤纤执着茶壶,倒茶的样子非常的好看,她觉得更好的形容词,应该是优雅。
她伸手接过王思婉递过来的茶碗,茶碗其实比较粗糙,不是那种以前她见过的细腻白瓷做的,但黑色粗陶茶碗里,装着浅红色的凉茶,却好看得像一副精细描出来的画一般。
再见王思婉自己也倒了杯茶,然后端到唇边小口小口的喝着,玉娆美人肤白面,娇润小口淡色樱。
谭晓突然觉得自己挺索然无味的,她想要炫耀的心思,在这一瞬间消失殆尽。
王思婉是不能回去了,但是她懂生活,有一位疼她的男人,有一个可爱的儿子,第六大队又很宁静。她一厢情愿的认为王思婉回不去就是可惜,但没准王思婉很享受这种生活呢?或许,她压根就不羡慕自己能回去呢?
想到了这些,她也没了炫耀的心思,把水杯放下来后,对王思婉说道:“思婉姐,我要谢谢你之前跟我说的那番话,让我控制住了冲动,没有做出让我后悔的决定。还有,我爸妈都平反了,他们也都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我也可以回去了。明天就走,思婉姐,以后你要是去京城,记得来找我。”
王思婉知道像这些受到迫害的人,后面都会陆陆续续的平反,所以她也放下茶杯,看着谭晓恭喜道:“那真的是太好了,回去也好,在京城好好发展。”
她没应下以后去找她的话,因为她知道自己不可能去找谭晓的。谭晓还小,所有的情绪都表露在脸上,她没说出口,她也能从她犹豫失落和欲言又止各种面部表情中看出来,她对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感官。
无非就是她能回去,而自己却回不去了。带着隐隐的兴奋想看看她知道这个消息后,她失落后悔的表情而已。
王思婉看过书,这个国家的未来发展进程,她几乎都知道。但她不在乎啊,她喜欢许安,跟他在一起之后就不后悔。而且在这么多年的相处中,她也越发的爱着这个男人。
至于回城,或许现在队里不止谭晓想看自己笑话,恐怕有不少人都会觉得,自己一定会后悔嫁给许安。
可那只是他们一厢情愿认为的而已,他们不知道未来。只是回城而已,对她而言太过简单了,参加高考是一条路子,就算不参加高考,过几年各种政策下来,所有的知青都能回城了,什么通行证还有开证明都成为过去的时候,你想去哪都不会有人管你。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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