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她jā给我来带,我一向对她负责,这件事牵扯你,我觉得还是应该通知一下你。”
“我知道了。”男人的声音辨不出喜怒,温润如水,“你照她说的做。”
程绪:“这……这就没必要了吧?”
男人不容置喙,“听我的。”
程绪拿捏不准男人的态度,只好小心替纪想求情,“女孩子都嘴馋,喜欢吃酸辣刺激的食物,那样才有味道。偶尔吃一两次不打紧的,只要别暴饮暴食就成。”
“她什么人我最清楚。”言下之意是不用你废话。
挂断电话,沈端砚登录微博,点开热搜,看到了陆臻的那条微博。
照片里三个姑娘,纪想紧挨着陆臻站在一起,笑得傻里傻气。可却出奇的好看。
吃货果然是吃货,面对美食就能如此满足。
只是那小龙虾那么红,全是朝天椒,肯定特别的辣。隔着屏幕沈端砚似乎都能嗅到浓浓的辣味儿。
他轻轻叹一口气,这姑娘还是得教呀!
沈家和纪家是世jā。他和纪想的大哥纪孝行同龄,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是铁哥们儿。
和纪孝行和纪念不同,纪家这个二女儿是养在乡下,是纪家老太太一手带到十岁的。
纪想十岁那年,纪老太太过世,纪江明才把女儿接回纪家。
老太太宠爱纪想,她在乡下不受拘束,不仅字写不好,学习成绩更是差得厉害。
她被接回纪家以后,纪江明希望将她培养成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就派了专人来教她读书写字。
可惜小姑娘在乡下野惯了,不愿受拘束,气走了好几个家教。纪江明被整得一个头两个大,无奈之下才找到沈端砚。
纪江明领着年幼的纪想走到他跟前,说:“我家这闺女,一手狗爬字,怎么教都教不好,端砚你来教她吧。”
小姑娘扎着两条可爱的小辫子,小脸蛋圆圆的,乖乖巧巧地看着他,眼神干净清澈,像极了山涧溪流。
她穿着粉色的棉服,胖嘟嘟的,那么小小一只,又乖又软,活脱脱一只浑圆的鹌鹑。
他历来喜欢文静乖巧的女孩子,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后面才发现,纪想根本就不是规矩懂事的鹌鹑,分明就是一只藏着尾巴狡黠的小狐狸。
不过在他面前,她倒也还算乖。虽然偶尔会偷懒和不耐烦,但总归还算是听话的。
她十岁那年他开始教她书法,没想到一教就是一辈子。
一没注意就想多了。沈端砚回过神来以后,立马就在网上定了第二天一早飞浅都的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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