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娇娇也属于后者,上辈子的她能够在职场上崭露头角,获得很高的成就,并不是因为她有多么厉害的天赋,而是别人都在努力的时候,她要比别人更加努力。
曾经的她为发表演讲,在镜子面前通宵熟读演讲稿百八十遍,才对记忆事物有了一个小小的技巧。也对面对任何一个大场面,可以做到临危不乱的程度。
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回报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至少现在韩娇娇对记忆事物的能力非常强。
还有一点,韩娇娇发现,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外,语言沟通难是一个很严重的障碍,她必须得克服这一点,先要想办法去学习。
反正韩娇娇不介意多掌握一门新的语言。
不久以后,果然如她所想,傅韶安排人重新将她带回一楼走廊深处那扇朱门后的房间。
名义上是为她好,防止她在这种地方会迷路会跑丢。
这几天虽然没有下雪,在山头上的气温很低,昼夜温差也很大,庄园里有壁炉,到了太冷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往里面加火。
为防止娇娇不习惯这边的饮食习惯,傅韶特地找到中式餐厅的大厨来掌勺,从一年多前已经开始。
只是那时候的娇娇处于昏迷的情况,只能ā着一根管子吃流食。如今她醒了,这些人开始有用武之地了。
晚上傅韶让人给她安排的是炖得香糯柔软的粥食,易消化,他怕别人照顾不好她,就亲自来喂。
好现象是,她很配合,吃得很多。
刚吃完一碗,娇娇便想着要吃第二碗。
傅韶很喜欢不说话时候的她,娇娇的身子不仅是软,更是小小的一只,像是最娇嫩的刚刚抽出芽的新叶,挨不住风吹,挨不住雨淋,随时都能被他压垮。
他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含着他喂的粥,那么的乖巧,在床边老老实实坐着,垂着脑袋,头顶有一个小小的很可爱的发窝。他的心情忽然变得很好,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
这是他的洋娃娃,他的小动物。
黑亮的长发有着很柔顺的手感,傅韶的心里也莫名安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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