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来说,是宋家三少大张旗鼓的婚礼。
很符合他风格的大宴宾客,流水席从恒成地产门口摆到万豪酒店,沿路派发喜糖,闹得jā通都近乎瘫痪,要全城同庆,不热闹不罢休。
架势这么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这个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发黑眼、还只剩下一只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进其中,讨一份喜气。
远远地,他看见宋致宁与新娘亲吻,看见他们jā换戒指。
而在最后的发言里,哽咽着的宋三少一字一顿,说:“我为了娶她吃了一百个洋葱,我这辈子再也不吃洋葱了,老婆做的除外。”
说完就哭,真是没半点长进。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在人群里笑声层叠,他也不怎么出众。
而后,轮到新娘扬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么起眼的白金戒指。
声音甜甜的,说话却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嗯……致宁跟我说,这是nǎnǎ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还有小三叔一人一个,当年nǎnǎ还告诉他们,从来没算过尺寸,只是谁戴上了,就是谁的命,谁的‘有缘人’,我、我从来不信那种命运,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觉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照顾他,爱他。”
宋致宁补充:“我也只给你戴过,老婆。”
【内心s:除了那次拍卖会一不小心被拍卖走了,还被钟邵奇拿走了,这是例外,老婆,这不算,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后要研究一百种让洋葱好吃的办法!”
“老婆,那个……”
宋致宁大抵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换来这样一种疼爱,当即一脸黑线,说起话来都打着结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恼样。
一群围观群众笑的更开怀,议论纷纷,欢声笑语。
这样热闹的氛围里。
自然是谁也都没有发现,刚才还挤在人群中的那个帅小伙,却来无影去无踪的,不见了痕迹。
那天,宋致宁收到了一个红包,封了张银行卡,里头不多不少五十万,还夹着张纸条。
纸条上头,字迹娟秀,一笔一划:“欠陈昭的,我还了一只手,兄弟一场,当年还被你揍过,就打个折,还你五十万吧,密码是你生日。到处流浪,没多的了。勿念,祝新婚幸福。”
几年没见,还蛮潇洒的。
宋致宁一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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