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靠食物存活,可百里煜却是个实实在在的普通人,正长身体的年纪,一顿不吃饿得慌。
容奚难得的温言温语让百里煜受宠若惊,“前辈不嫌我吵了?”
咚咚咚咚……
容奚尽量忽视近在咫尺的心跳声,还有那炽热的胸膛,硬生生压出一线温柔的语气,“习惯就好,你又不可能让心跳停止。”
活人就有心跳,那是没办法的事。
百里煜笑起来。
容奚莫名其妙,“你笑什么?”
百里煜摇摇头,没回答他的话,有些高兴地抬腿走出破庙,“我们去吃东西。”
嫌弃心跳声太大的前辈莫名有点可爱。虽然他脾气不是很好,可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还会关心我。
失去亲人的少年非常珍惜这一点关心。
两人又来到镇上,百里煜对街道还算熟悉,很快来到一处包子铺前,用身上剩下的钱买了十个包子,拿着狂啃。
容奚看得心惊胆战,“慢点儿,喝口水吧。”
别噎死了。
你死了我也跟着完蛋。
百里煜一听,乖巧地端着桌子上的汤喝了两口,满足地叹了一口气,“好饱。”
几天的逃亡生涯,让少年很是过了一段食不果腹的日子,饿得心慌,如今得了吃食,便觉得人生完满。
在容奚的目瞪口呆中,百里煜生生将十个拳头大的包子吃下肚,中间不带歇息,刷新了容奚对大胃王的定义。
他不由开始发愁,若顿顿吃这么多,以后怎么养啊?
总不能让他饿着肚子修仙吧?
看来在百里煜金丹辟谷之前,还得寻思个办法养活这只饭桶。
饭桶百里煜不知容奚心中忧愁,开开心心地吃着大餐,刚把最后一个包子塞进嘴里,忽然街上传来一阵喧哗声。下意识地抬起头,便见到一群官兵神色严肃地盘查过来,见到十五六岁的少年便上前抓住,拿出一张画像对比,不像地放开,稍微长得像画像的便让人带回衙门。
“这是在干什么?”坐在百里煜旁边的食客悄声问旁边的人,用眼神示意那群官兵。
他的同伴悄声道:“别看别看,昨晚李扒皮家失窃,听说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子干的,折腾了一夜,到处抓人呢。”
“哪家小子那么大胆,连李扒皮都敢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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