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绍蘅是一个不苟言笑,冷冰冰得有些不近人情的人。事实上第一次见到莫绍蘅,确实会产生这样的误会,冷硬的脸庞几乎没什么表情,让人见了不敢靠近。
其实莫绍蘅长得很帅,虽然不是时下很受女孩子青睐的小鲜肉美男子,但莫绍蘅的五官棱角分明,属于成熟稳重硬朗型。岁月也未曾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反而增添了一种这个年龄段独有的男人味,让人觉得十分可靠,无法抗拒。
覃桓昔看着莫绍蘅嘴角的笑意,忽然觉得有些晕,有种被迷惑了的晕眩感。莫绍蘅不笑的时候已经足够引人注目,一旦笑起来,估计没有哪个女人能够抗拒得了,此时他很想摸摸自己的胸口,他的心一定跳得飞快。
覃桓昔脸色微红,懊恼地偏过头去,故作镇定地道:“莫叔不想说的话,我不勉强。”
莫绍蘅低笑一声:“嗯,以后你会知道的。”
覃桓昔很想瞪回去,又担心会被莫绍蘅嘲笑他幼稚,只能憋着一口气,岔开话题道:“对了,你看过早上的新闻了吗?水哥住的地方被人烧了,纵火的人还是一个之前与他们发生过争执的酒鬼,莫叔应该已经查到了什么吧?”
莫绍蘅收敛笑容,点头道:“烧死的只是他的那帮手下,他在着火前就被人带走了。”
覃桓昔闻言,皱起了眉头:“我总觉得这件事没那么简单,或许那个酒鬼的确点火了,但有人趁机让火势烧得更旺,否则那么多人,不可能一个都没逃出来。做这件事的人应该不是苏闻天和付则成,还有第三个人要他们的命,这个人比苏闻天和付则成更加心狠手辣。”
覃桓昔虽然有仇必报,但不会赶尽杀绝,而且他现在这具身体的身份十分敏感,国际知名小提琴演奏家,很多事情不能闹得人尽皆知。
之前宴会上发生的事,他本想亲自处理,结果等他一觉睡醒,上了一天课,回家解决完老爷子的“危机”后,一问才知道那两个人早就被莫绍蘅丢到警察局里去了,再加上之前偷运货物的事,一时半会儿已经出不来了。
覃桓昔扶额,他实在跟不上莫绍蘅雷厉风行的行事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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