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外面跑,在家里都待不住。
嫡亲的兄弟总比旁人来的亲近,也更能够压得住人,更何况这事儿对阿林保来说也算是好事,去南方管事总比在京城无所事事要好,积累一些经验,赚一笔银子,不管从哪方面看都不是吃亏的事儿。
马佳氏素日里没少为小儿子发愁,不喜读书,也不喜习武,甚至对仕途都没什么兴趣,整天就知道满京城瞎溜达,还好没沾上那些纨绔子弟的习xng,对赌、嫖没有兴趣,不然的话,非得把她气死不可。
“阿林保倒是在家闲着呢,只是他那个xng子太过活泛了,也从没做过生意,我就怕他帮不上忙,反而给你惹祸。”别说这是女儿跟其他两位福晋合伙做的生意,便是女儿一个人的生意,也不能让小儿子拿着练手。
“这个无妨,他要是愿意去的话,我们这边也会出题考考他,三弟要是能过关的话,这事儿才算是定下来。”七福晋负责考察有没有做生意的脑子,九福晋则负责考察心xng和人品,只要这两个人觉得可以,那肯定没问题。
“那我回去就问问你阿玛和三弟,要是不成,我就让人捎个信过来,要是成了,我就直接领着你三弟过来。”马佳氏斟酌道,她是没什么意见,不过这事儿并非是她一个人就能做主的。
毓秀点头,说完了正经事之后,跟额娘就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了,在原主的记忆里头,母女二人也经常这样相顾无言,xng子全都属于沉闷型的。
好在,没有冷场多久,弘晊就被母抱着过来了,这孩子虽然跟弘晶一样也是天生神力,徒手掰断一个银汤匙没什么问题,不过xng子娇气,人也惫懒的很。
能躺着就不坐着,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让母抱着,就绝对不会自己下来走路,尤其是刚刚午睡醒来的时候。
当然这一点也有可能是遗传了毓秀,她原就是一个十足的懒人,若是年纪再小上十几岁,也会更乐意让人抱着走,可惜的是,她穿过来的时候,这具身体已经18岁了。
伸手把小儿子接过来,毓秀很是熟练的将其放在自己大腿上,一只手环住小儿子的肩膀,另一只手搭在小儿子腿上,将其小心翼翼的护在自己臂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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