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的打扮。手里捏着本书,迟疑了下,看见高司南醉醺醺的样子直接出来。
书放客厅茶几上,礼貌道谢。
蹙眉看了一下高司南,“可能还得麻烦你们送他回房。”
王鸣盛:“卧室是哪个?”
梁瓷引路,放下高司南,他们出来。这次距离比较近,王鸣盛低头扫了她一眼,跟在朋友身后走到客厅,回头又扫了她一眼。
梁瓷对他笑:“你们喝什么吗?”
王鸣盛答:“时间不早了,我们送了他就各自回家。”
女主人没再说话,送他们出门。她衣着单薄,外面秋冬接替的季节,夜晚很冷,送到门口就没再多送。
王鸣盛回到家,时间尚早,他是夜猫子,一到晚上精神抖擞。
走到许久无人问津的书架旁,站了半天,拿出本书,家里书很多,书架也不小,占了书房半面墙。
可惜王鸣盛没看过,甚至没怎么进过书房,都是拿来做样子的东西。
文学作品大多像寡淡无味的鸡汤,越有营养越难看,还有个奇效,催眠。
忽然意识到个问题,他眼下物质上是上流社会的人,精神上却比较匮乏,处于社会最底层。
才读了一段眼皮子便发涩,他妥协了。
这辈子注定是个俗人,身边围绕的莺莺燕燕也都是俗人,俗人就俗人吧,大家谁不平庸。
作者有话要说: 二非:朋友反映男主名字太简单,像马路边捡的儿子,所以稍作改动。
第2章
早晨一到会所,经理老吴就冲他招手,王鸣盛肩膀披着外套,刚才开车,车里热就没穿,抬手把外套套上,边整理领子边往吴大伟身边走。
两人还有两步远时停下脚步,皱着眉头问:“什么事?”
吴大伟就像献宝一样,一把推开会客厅的门,搓着手说:“姑娘们,给咱盛爷请安!”
话音刚出口,几个年轻的姑娘簇拥着出来。个子都很高挑,身材也好,笑容是甜的,有些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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