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等于没有。
以前不是没有人试着攀摘这朵高岭之花,最后却均以失败告终。跟他谈恋爱不如去跟草履虫谈恋爱。唐教授不会做饭,一天三顿全靠学校食堂;家务jā给家政打理——他甚至很少待在家里,有时候干脆就在实验室里将就一宿。这种不过日子的男人,他就是长成天仙有什么用?脸能当饭吃吗?
说得再扎心一点,假如实验仪器和爱人同时掉进水里,他先救谁都不一定呢。
孙自南会想要继续跟他约会吃饭,这令唐楷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怎么看,他都不像是孙自南会喜欢的那种类型。可是再仔细一想,他又不太确定,因为他连孙自南本身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都还没有看清。
他在对话框里回复了一个“好”字。
第二次见面的气氛显然更好,春天正值热烈灿烂之际,两人一个穿白衬衫,一个穿浅蓝,看起来莫名登对。孙自南戴着墨镜,开车带唐楷去吃一家藏在四合院里的私房菜。
这家是祖传官府菜,只接待预约客人,且一天只开三桌,私密xng比餐厅包厢更胜一筹。外头是古旧的游廊栏杆,花圃里有一大棵西府海棠,花落如胭脂雨,不时有蝴蝶停在窗口,鸟雀啁啾,景色美得令人沉醉。
孙自南吃得不多,一边喝茶消食,一边慢慢悠悠地跟唐楷聊着天。
“怎么样,这次的饭菜还合口吗?”
唐楷虽然天天吃食堂,但味觉并不是死了。这桌昂贵而精美的食物当然很好地取悦了他的胃口,但不知为何,周遭的一切、包括孙自南的安排,总给他一种“华而不实”的感觉。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够不过日子了,没想到孙自南比他还夸张。
玉盘珍馐当然很好,但他更愿意去和孙自南吃顿有烟火气的家常便饭。
“很好。”唐楷说,“破费了。”
孙自南笑着摇了摇头,示意无妨,提起茶壶给他续了杯茶。
唐楷道谢,接过来没喝,单刀直入地问:“孙先生,你特意约我出来,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他在人情世故上虽然不通,却天生有着相当敏感的直觉。孙自南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心中蓦然生出一个念头——
这家伙第一次见面时那棒槌样儿果然是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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