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厮知道林渊找到了房子,连忙收拾起东西来,他倒是很兴奋,心情好得很:“我还得给少爷置办东西,文房四宝都没带上,要重置呢!痰盂盆子,也不知道那边有没有,要我说,少爷还该买个丫头,有些活计,丫头办的细致。”
“不是有吗?”林渊说,“就之前那对母子。”
他让那对母子先安置在破庙里,之前那床破棉被也让他们用,等他找了房子再接过去。
男孩可以干点能干的活,当娘的可以打扫屋子,顺便给他们做饭。
虽说林渊不像原主那样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是他从小住在城里,只用过天然气,现在这种灶台还真不会用,小厮也不会做饭。
林渊愿意买下他们,给他们饭吃衣服穿,但不能做了好事还把人养得好吃懒做,那不是做好事,那是请祖宗回家。
人有了活干,因为劳动挣得了生活所需,才能产生归属感。
“还是少爷聪明。”小厮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林渊笑道:“那你就是少爷了。”
林渊脸上带笑,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他只有两百两,这段时间住在酒楼,买了成衣,日常花销算在一起,用了接近二两银子,这还是在他手紧的情况下。
买地花了一百两,贿赂花了十一两,余下就八十七两,租三个月的宅子,剩下八十一两。
建一栋大点的宅子,至少要花五十两。
佃户们种地,但他是要提供种子的,还有农具……
得找个来钱的地方,不然就算把种子农具全部弄好了,佃户们吃啥?种地又不是当天种,第二天就能收获,总不能所有人一起喝西北风熬日子?
这年头,做买卖是来钱最快的,但是入了商籍就麻烦,倒不是考不考科举的问题,主要是税收太重,如今离遍地起义还要些年头呢,外加入了商籍就不能随意走动了,去外地得带上路引,去官府要文书,一大堆麻烦事。
在元朝,当地主是最快乐的职业,没有之一。
朱元璋的老婆,马大脚就是地主的女儿,朱元璋早期,就是靠着马地主发家的,不然钱粮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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