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有习语称“杀人者偿命”,说的是“杀人”之罪刑罚极重,要犯者以命相抵,意在警示杀人之罪绝不可饶恕,也绝不可由人随意构陷。
从前大理寺不是没攻讦过六部,裴钧也不是没料到因阅卷舞弊和盐案而起的栽赃,最终会泼到六部来。可此前的一次次构陷,大理寺指摘六部人贪墨、渎职的虽多了去,但不管其中成了与不成的,却都没有哪一回真敢扯上人命官司、用上“杀人”二字。只因这朝臣“杀人”之罪被控虽易,其引证与落判却都要上呈皇帝抉择。所以,若是无法证实罪状,不仅是空耗官资、恶意中伤,更也是有污天子龙目、枉费帝王精力,严重的还会受反坐之罚,让构陷之人吃不了兜着走。
故此罪一经控告,绝无可能草草善终,而若无切实线索,贸然拘捕一部尚书的后果,哪怕是一司一院都难以承担的。所以崔宇受控“杀人”,绝不会只是空xé来风。且大理寺的一干动作表的总是其背后蔡氏的意思,这押捕崔宇之举又如此突然、如此精准,其速如电、其势如雷,这雷电更恰恰是劈在了对裴钧正为要紧的刑部之上,稍一细想,便可知这一定不是寻常的官员不睦与部院间寻衅,而是背后之人亲自出手了。
而这背后之人,除了当朝太师蔡延,自然不作第二人想。
蔡延二十年来久浸宦海,历过的yn谋阳谋比后生走过的平路都多,其手笔一经展露,便和他的儿子、门人绝不相同。
若说裴钧在朝中的行事之风是爪牙毕露、胜在锋利,如虎,那蔡延之谋便一定如蛇——似蛇捕猎般,没有任何勇猛的追捕和凶狠的扑杀。它不会虚晃,不会惊动猎物,它只会在锁定猎物后绵长而柔软地蛰伏待变,等时机一到,便狠而准地一口咬上对方的咽喉,再不紧不慢地注入致死的剧d,然后将猎物整而吞之,继而消食殆尽。
和蔡飏那瞎打鸣的弱殃鸡不同,他老爹蔡延从不会无的放矢,也绝不会错失任何良机,更绝没有一头发热就冲动行事的时候。故而若是蔡延要控告崔宇杀人,那就算崔宇没真杀过人,手上也一定沾过不知何人的鲜血,残留过某种腥热的气味……
无论如何,必然有迹可循。
眼下慌乱不是个办法,裴钧稍一定神,即刻问钱海清:“崔家来人怎么说的?大理寺说崔宇杀了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