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
林语惊是真心实意地不想谈恋爱。
没什么别的原因,她单纯觉得什么喜欢啊, 爱啊这种事情不靠谱。
我买件当时很喜欢的衣服可能吊牌都不会摘买回来就不喜欢了, 买支觉得巨美的唇膏色号涂个几天会觉得也就那样,追个星还三天两头换一次老公。
结婚了很多年的人说分开就分开,那么多年的磨合和感情,甚至加上孩子,都无法和相看两生厌的巨大力量相抗衡。
感情是说变就变的, 没人能保证什么。
更何况是,这么……青涩懵懂的年纪。
相比来讲, 她现在这个时间点,能够抓到手里的很实在的东西、比如分数什么的,更让人能够安心一些。
但这个人是沈倦。
林语惊心里第一千二百万次纠结。
她想无视,又做不到那么洒脱,心里念一万遍关我屁事大法好,还是会不受控制的被他影响、被他吸引、被他拉近。
那就试试吧。
哪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有把握的,高考还可能拉肚子失利呢。
不喜欢恋爱,但是喜欢你。
不想相信什么狗屁爱情故事,但是想要相信你一次。
因为对象是你,所以就算心里其实很没底,我也想要试试看。
真是一个勇敢的小gl。
林语惊在心里默默地夸奖了自己一番。
勇敢的!面对!早恋!
……吧。
回去的时候不到十一点,晚上风大,林语惊走得很快,沈倦这个外套挺厚的,但她还是露着一圈儿脚踝在外面,进门的时候哆哆嗦嗦的。
一进来就觉得哪里不对。
林语惊脱了鞋,走进屋,扫了一圈儿也没有发现哪里不对。
地面还是那么干净,灯光还是那么明亮,巨大的落地钟指针指向11,钟摆咔嗒,咔嗒,无声的摆动着。
快十一点了。
为什么客厅的灯还亮着。
一般晚饭之后,大家就直接各回各房间去了,不太会留在客厅里jā流个感情什么的。
林语惊大脑停了半秒,然后就看见沙发后面,缓缓缓缓地,伸出来了一颗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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