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外,周星池对康剑飞和梦工厂谈不上什么忠诚,300万足以打动他的心。
仔细权衡着好坏得失,周星池脑子越想越『乱』,而蔡永昌则在旁边不时地怂恿他跳槽。
几分钟以后,觉得口齿干涩的周星池喝了一口水,犹豫地说道:“这个,你们先跟梦工厂谈吧,看那边放不放人。”
周星池在东方娱乐公司签的是经纪合约,这种经纪合约跟后世的比起来,其实许多内容都相当于霸王条款。十年之内,东方娱乐公司负责包装、推广周星池,周星池想要拍电影、出唱片、接通告全都由东方娱乐公司经手,周星池不得私接任何广告、电影、唱片合约。
这就是小演员的经纪合约,爱签签不签滚蛋,后面还有无数人等着签这种卖身契呢。至于谭咏麟、郑邵秋这种本事就已经出名的艺人,其经纪合约就要自由得多,所以解约时才那么潇洒。
除了经纪合约外,周星池还与梦工厂签了十年的电影合约,双方的权力与义务都是每年周星池在梦工厂拍至少一部电影。这个合约也是有陷阱的,因为最终解释权在梦工厂。如果周星池没有票房价值了,那么梦工厂随便让他当个配角就算是尽了义务,而如果周星池红起来,那周星池必须当主角才算为梦工厂拍一部戏。
反正合约各种污各种黑,都是梦工厂法务部的律师们捣鼓出来的,而小演员在签合约时没有任何提出异议的权力,你只能选择签或者不签。
周星池被两个还剩下九年期限的霸王合约套住,如果想跳槽到任何一家公司,其违约金加起来会超过1000万,绝对是天价中的天价。
不得不说,康剑飞的心还是很黑的。原本已经成名的他管不了,凡是他自己培养起来的明星,想要背叛的话,绝对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别说是周星池,就连温碧暇现在的合约都是这个,因为当初签下后一直没换。
蔡永昌见周星池被自己说得动心,继续说服道:“周先生,想要跟梦工厂解约,这个必须要你先同意,我们才好安排律师还做剩下的工作。如果你不信任我们,可以先收下这张支票。”
周星池的『xng』格非常谨慎,最终还是抵抗住300万巨款的诱『惑』,非常勉强地笑道:“蔡先生,这个事容我先考虑考虑。”
蔡永昌笑道:“当然可以,春节假期结束之前,周先生有很多时间仔细考虑。”
等到蔡永昌离开以后,周星池心情焦躁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周妈妈喊他吃饭都完全没反应。
整整焦虑了三个多钟头,周星池才拨通了吴梦达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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