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认识她不到半小时,刚才下飞机后本来想坐计程车到你这里,后来才发现口袋里没有半『毛』钱,于是就找到这个好心搭我顺风车的美女送我到这里来了。我真是出门遇贵人啊,哈哈。”
郑翼晨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看她开车的款式,怎么可能是住在这种偏离市中心的小区,很明显是垂涎你的美『色』才“顺路”载你来的吧?”
“是吗?人长得帅就是没办法,哈哈。”李轩又是一阵大笑。
“瞧你这个显摆样,低调点会死吗?”
李轩表情十分严肃,点头说道:“会!”
郑翼晨纵使满腹怨气,也不得不承认李轩长得很帅这个事实,简直就像是一个妖孽,他如果和李丽珊站在一块,简直就是珠联璧合。
以他的父亲李开复当时的地位,能得他垂青发生关系的女人自然能称得上风华绝代,李轩毫无疑问继承了母亲的优秀基因,帅的那叫一个惨绝人寰。
这也是郑翼晨对他不爽的原因,当年在篮球场上,论技术与贡献他不比李轩差多少,可是学院那些女生的尖叫声,呻『吟』声,欢呼声全都给了李轩。
在这个如同太阳般耀眼的男人身边,郑翼晨根本没有发光发热的余地。
“有钱人本来就够讨厌了,标准高富帅什么的就应该抓去人道毁灭啊!”郑翼晨心中狂吼。
进到家中后,又发生了一件让郑翼晨郁闷的吐血的事情。
对他一直爱理不理,每天至少有二十三个钟头是在睡觉的懒猫罗宾,在看到李轩进门后,微眯的猫眼蓦地睁大,耳朵高高竖起,飞奔到他身边,绕着李轩的双脚疯狂打转了数圈后,脸蹭了蹭李轩的裤脚,仰起头叫了声:“喵。”
就算郑翼晨听不懂猫语,也知道它这声叫唤表达了一个热烈的恳求:求jā往!
“是谁好心收留你,是谁喂你喝牛『nǎ』,给你买玩具买罐头?我跟你认识那么久也不见你那么热情,你有没有良心?我怀疑你没有!慢着……”
郑翼晨强忍着喷血的冲动,骇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