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观察对象从罗宾变为自家的父亲,研究他何以能让罗宾滋生出这种情绪。
虽然他与父亲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了二十多年,却从未如此细致的观察过他,这一观察,也让郑翼晨明白了罗宾会对郑双木流『露』出尊敬和缅怀的眼神的原因。
郑双木与原振强,这两个人,实在是太相像了!
这里说的相像,并不是外貌上的相似,而是一种内在的相似,一种人格上的魅力。
天底下正直刚强的人,要么就有着坚毅的『xng』格,坚定的眼神,刚毅的轮廓,要么就有着坚定的『xng』格,刚毅的眼神,坚毅的轮廓,逃不开一个模子的刻画。
郑双木与原振强都是同一类人,他们散发出的是同样的气息,气质与气场。
罗宾正是在郑双木的身上感受到这种熟悉的气味,这才会那么粘着郑双木。
郑翼晨也开始明白过来,自己何以当初会对那个有着『xng』情古怪,孤高冷傲的老头一见如故,成为了忘年之jā,其实也是因为在原振强的身上,感觉到了郑双木的存在。
带给他的人生重大影响的两个人,与其说是两人,不如说是同一类人。
结婚的请柬,由郑双木用『毛』笔一笔一划写上了邀请名单的姓名,在写字方面,郑翼晨可是帮不上半点的忙,他的字太过丑陋,羞于写出来见人,初中时有一同学,将他的字比作“受伤的小鸟”,而身为教师的郑双木,批改郑翼晨的作业时,也曾留下“好好练字,字是门面宝”的温和批评,郑翼晨当初回了两字:“知呐”,批评是听进去了,字却一直练不好。
幸好后来他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字迹潦草一些,越是让人看不懂,越显得莫测高深,若是昔日那个点评他的字的同学见到他现在写的字,就不会说是受伤的小鸟,而是“狂暴的异形”了。
郑翼晨拿起郑双木刚刚写好的一张请柬,装模作样的端详着,狂拍马屁道:“爸,你字写的真好,颜筋柳骨,入木三分。”
郑双木笔下狼毫舞动,头也不抬,淡淡的道:“你如果还能想出别的形容我字好的词,我就接了你的赞美。”
郑翼晨仔细想想,苦着脸道:“真想不出,我就会这两个词。”
“一边玩去,别在这里捣『乱』,书法这门艺术,你又不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