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有消息赶紧说,没消息我挂了。”
“欸欸欸别急啊,打电话给你当然有事。”杨成轩不卖关子,直接道,“刚才我遇到个跟易晖长得很像的人,在d大校园里。”
“然后呢?”
“啧,你就不好奇吗?”
周晋珩皱眉,不耐烦道:“你说了‘很像’,就代表不是他。”
电话那头的杨成轩哈哈大笑:“还是你了解我。确实不是,我特地确认过了。”
反倒引起周晋珩的好奇:“你怎么确认的?”
“他手背上不是有好大一块疤吗?”杨成轩浑不在意道,“我仔细看了,两只手白白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挂掉电话,车轮在地面高速旋转,周晋珩的大脑也一刻不停地运转。
杨成轩口中的疤,其实是烫伤。
小傻子皮肤白,身上很容易留痕迹,何况沸腾的热水直接泼上去。
还不止一次,光周晋珩印象中的就有三次之多。
第一次是不小心,小傻子起得早,怕他口渴倒水送到床边,被刚醒来有起床气的他一巴掌挥开,杯子落在地上砸得粉碎,热水洒了小傻子一身。
第二次是在大舅哥无形的威胁下,硬着头皮带小傻子出去过情人节。去的那家餐厅是他和方宥清曾经去过的,于是越看对面坐着的小傻子越不顺眼,上了一道生着炭火的烤肉,小傻子傻乎乎地给他夹菜,他嫌弃得很,抬手猛推了一下跟前的菜盘,烧烤盆顿时倾倒,滚烫的边沿刚好碰到小傻子伸过来的手。
如果前两次能算作无心,第三次便掺杂了些许有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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