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一冲;惊慌之下,他本能地两手向前,正推在少f的胸上。
这一推可以说抓得很实,明显感觉到房的大小和弹xng指数,手指占了便宜还卖乖,还张龙五爪的抓了几下。
大概抓得过力,夜少f“啊”的叫了一声,幸好汽车轰鸣和车厢之内的各种嘈杂掩盖了少f的惊呼,没有人注意到刚才发生的一切。
凌轩赶紧放手,脸上有点发热,真怕少f会破口大骂,再冲上几个“愤青”的话,估计自己也只有吃不来兜着走的危险了。但少f只是瞪他一眼,把身子改为侧身。
凌轩紧张的心怦怦乱跳,不敢看她,思想里回味着那房对自己神经造成的冲击。
也不管前面站点到没到自己的目的站,凌轩就像做了亏心事一样,急忙下了车,他只想快点离开。谁知道刚下车,那公车还没有离开,那少f又跟着下车,拦住他,叫道:“凌轩,站住。”
凌轩一惊,心说:她怎么认识我。
“你不认识我了吗?好好想想,在高中你给谁写情书来着。”那少f眼睛一转不转的盯着凌轩看。
凌轩望着她,愣了几秒钟,才恍然道:“是你,难怪这么眼熟,原来是菲菲你啊!对呀,你还当全班同学的面撕了我的情书。”
这个少f不是别人,居然是凌轩高中的同学陶菲菲,当年她跟随父母从东北转学到n市,因为身材高挑,一米六七的身材,皮肤白皙娇嫩,加上身材火bà,就是走路也是模特猫步,当时不知道迷倒多少同学,是公认的四朵校花之一。她还做了学校的礼仪队队长,穿起旗袍的样子,简直就是倾倒众生,是青春期男生心目中的完美追求对象之一。
凌轩就是被陶菲菲倾倒的崇拜者之一,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她的粉丝了。当年追求她的人可谓不计其数,凌轩凭着自己“才子”之能,硬是抛开一切世俗的眼光,写了情意绵绵的一封情书。结果没有想到落得一个当众撕毁的命运,凌轩的自信心也是从此一跌不振,再也不敢冲动做事,以致后来上大学谈恋爱也是小心谨慎,生怕惹恼了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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