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伤口包一下,等一下救护车来了,我们马上送他去医院。”虽然她是凌轩很喜欢的类型,但也不能说凌轩对她就是一见钟情,凌轩只是非常欣赏她的气质而已。而且凌轩的身边还有一个梦寐以求的美女蓝莉。那才是狼的目标。
董丽温柔地点了点头,从胖子身上的衣服上撕下布条,帮他包扎伤口。
看着她熟练的手势,凌轩不免觉得更加好奇了:像她这样气质高雅的女孩,好像应该是去学文科或什么音乐、艺术的,怎么会学过医学呢?整天面对这样的血腥,多残忍?这个职业和她的气质完全不相配嘛。
在凌轩的胡思乱想中,时间飞快过去,不到十分钟,被劫的那个人质被放了回来。这时围观的人都议论了起来,当然,话题自然是到底现在放不放一旁这两个昏迷不醒的家伙。大多数的路人都说不能放,放了他们就是纵虎归山,以后他们经过这里,很有可能再次被他们拦住;既然现在抓到了两个,那么如果把他们jā给警察局的话,另外几个早晚也跑不了,免得以后他们回家时担心这些匪徒报复。
当然也有人是摇摆不定的,他们认为既然匪徒已经把人放了,凌轩也就应该实现诺言。不过,一想到自己长住于此,经常进出这里,很有可能会惹来对方报复,他们也就不敢再多说什么。人就是这样,当一件事关系到自己切身利害的时候,往往都会以自己的利益为优先考量。
看到围观众人高声讨论着要不要放这两个劫匪,凌轩不由得摇了摇头,他们好像已经忘了这两个匪徒是谁抓住的。
虽然,凌轩一直以来都坚持着做人要坚守承诺,可是对于像这种拦路打劫的匪徒,凌轩可不认为自己一定就要遵守诺言放了他们。凌轩一向都对那些武侠小说中所谓的正人君子非常感冒,每次在书中看到那些不知变通的所谓“大侠”时,凌轩就一肚子火。虽然遵守诺言非常重要,可是这要也看是什么样的诺言、是对谁许下的,为了一个没有必要遵守的诺言,而最终害惨自己,那才是最笨的傻子。
凌轩不打算这么轻易地放过这些匪徒,再怎么说,他们也算是社会的败类,既然落到了他手上,这么放过他们,就太对不起自己得到的一身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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