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
下飞机之后,罗斯先是看了看这既熟悉又陌生的周围,然后皱了皱眉头,便埋下了脑袋。
低温?还有什么能比罗斯此时心中的温度更低呢?
自从被芝加哥公牛jā易过后,罗斯就一直试图忘掉这里。只不过有些事情,是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
上了大巴之后,步行者队开始往下榻酒店进发。由于比赛11月2日才开始,所以今天下午,亨森还能带球员们去联合中心跑跑战术。不知道那时候,罗斯会是副什么表情。
于是,坐在球队大巴上的时候,亨森就凑到了罗斯身边,和他聊了几句。
“你一定很怀念这里吧。”见罗斯盯着窗外的街景看得入迷,亨森如是问到。
毕竟,芝加哥是罗斯奉献自己巅峰时期的地方。那时候的他就是这座城市的英雄,被看作是芝加哥的下一个乔丹。
没有任何人,会不怀念自己的全胜时期,以及自己全盛时期时的环境和队友。
曾经,这座城市可满都是罗斯的巨幅海报。可现如今,你压根找不到罗斯在此奉献过自己的痕迹。
罗斯回头看着亨森,此时的他已经留起了脏辫和胡渣,再也不是那个精神的年轻后卫。
他轻轻摇了摇头,然后继续看向窗外,并说道:“我一点也不怀念v时期的自己,那时候的我太蠢了。”
无奈,无助,一言难尽。
亨森没想到自己会得到这样的回答,毕竟罗斯曾经的辉煌,乍一看好像也就这么回事,但一细想,还是十分可怕的。
乔丹25岁拿的v,詹姆斯25岁,贾巴尔24岁,杜兰特26岁,库里27岁。比他们还晚的,科比29岁才拿v,纳什大器晚成,31岁拿的。
这些个名字,光是听听都知道多有分量。而罗斯,他愣是有本事超越上面所有人,在22岁时就拿到了v奖杯!
但面对这样的辉煌,罗斯却说自己一点也不怀念
是啊,他曾经变速突破+滞空取分的方式,是最容易受伤的。如果不是因为伤病,他的职业生涯应该也不会落得现在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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