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九点过四分,我们已经在这个地方等了四十三分钟了。”
站在车后的商离歌,摸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对楚铮说:“看那个老板,根本没有去休息的意思。”
“不等他了。”楚铮说完将烟头弹到一旁,左右看了看空荡荡的公路上:“你去后面,我从前面进去。”
商离歌点点头,绕过车子快速的向田野里跑去,身形飘忽,好像是被风吹着飘的一个纸人那样。
“唉,我现在和女孩子说话,越来越不要脸了,堕落的一人啊。”楚铮等商离歌绕了个打圈子隐入沙漠柳宾馆的后面后,这才整理了一下衣服,弯腰抽出了那把黑漆漆的军刺。
军刺,黑漆漆的军刺,在星光下黯淡无光,却异常的沉重。
军刺的柄端,刻着两个篆字:残魄。
楚铮不清楚这两个字是军刺的名字,还是‘残魄’这两个字是那个男人的名字。
这把军刺和他藏在某个地方的一本《格杀大全》,是七年前他当兵第一年回家探亲时,在火车上遇到的一个男人送给他的。
楚铮到现在,仍然不明白,那个长的比大多数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为什么会给他这两件东西。
他只记得,那个男人在送他这两件东西时,曾经对他说:我观察你很久了,觉得你应该配得上这把军刺,好好对它。无论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忘记,你是一个炎黄子孙!
当时,那个男人只说楚铮应该配得上这把黑黝黝的军刺,却没有提到那本《格杀大全》。
可后来经过楚铮的验证,正是他学了那本书上的东西,才让他彻底释放出他身上先天性的爆发力。
在流落异国他乡的那几年中,楚铮也是依靠那本书上的格杀技巧,和他本身所拥有的条件相结合,才成就了他杀手之王的‘美誉’!
楚铮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要送给他这把军刺,更不知道那个比大多数女人还要漂亮的男人是谁,但他却牢牢记住了他的话: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你是一个炎黄子孙!
这些年来,楚铮一直都记着那个人的话,他从没杀过一个无辜的华夏人。
他还清楚的记得,那个男人在说起‘炎黄子孙’这四个字时,眼里不但有深深的爱意,还闪过狂热的崇拜。
一个对‘炎黄子孙’崇拜的人,是值得楚铮去尊敬的。
不管那个人是谁,曾经干过什么。
楚铮反握着那把黝黑的军刺,将刺身藏入衣袖。
军刺贴在手臂肌肤上,冰凉,却让楚铮的每一根神经都开始燃烧!
从红旗轿车到沙漠柳宾馆的距离,大约有五百多米。
楚铮用了九分二十三秒,慢悠悠的走了过去。现在,他可以看清葡萄架下的那个男人了。
商离歌说的没错,这个男人虽说有三十好几了,可相貌的确能称得上‘英俊’二字。
楚铮在看了这个男人第一眼后,就将目光落在了男人握着酒瓶子的手上。
那人握着酒瓶子的左手,修长,干净,有力。
如果用这只手给女人解衣服,相信速度不会有丝毫的生涩。如果用这只手去握刀,那么它可以在一秒钟连劈十一刀而不抽筋……可现在,这只在杀手眼中被认为是无价之宝的手,却握着个酒瓶子,这不能不让楚铮暗叹什么才是暴殄天物,就像是他用自己的手给那个韩国人剥皮那样。
“要住店吗?”那个男人看了一眼楚铮,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有些白森森。但笑容很好看,就像是度过玉门关的春风那样。
楚铮停住脚步,摇摇头:“我不住店,我找人。”
“我的店里住了六个来自韩国的游客、四个西山省的大货司机、一对骑着自行车度蜜月的小情侣,总共住了是十二个人。”男人又喝了一口酒后,把酒瓶子放在地上,眼睛盯着电视剧的问:“不知道你要找谁?”
“应该是七个韩国人吧。”在折磨十一号时,楚铮就知道他还有七个同伴一起来到华夏的。
男人淡淡的回答:“现在是六个,有一个在五点二十的时候,跟着一个美女走了,所以还剩下六个。”
“那我找的就是这六个人。”
“你要杀他们?”男人还是看也没看楚铮一眼,却一语道破了楚铮的来历。
楚铮瞳孔猛地一缩,攥着军刺的手呛然一紧,右膝微微一弯,脚后跟轻轻抬起,语气却丝毫没有波动的回答:“是的,我要杀他们。”
“他们都是我的客户,我的衣食父母。”男人说着站起身,抬头看着葡萄架下的一片叶子:“我有义务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作为一个合格的华夏公民,也有阻止你犯罪行为的权利。所以,你还是和你那个藏在宾馆后面的同伴赶紧的走吧,免得惊动了我的妻子。呵呵,她可很少来我这儿的,我不想她见到血腥的杀戮。”
楚铮没想到,那么远的距离,依着商离歌那么快的速度,竟然都被这个男人看在了眼中。而且,他更是看出了楚铮前来的目的。
要想楚铮放过千里迢迢来刺杀自己和周舒涵的凶手,除非美国成为华夏人民共和国的藩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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