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楚铮’这个名字是最让林静娴讨厌的了。
因为这个叫楚铮的家伙,不但在女儿的洞房花烛夜逃婚,而且还和别的女人有了孩子,更是在外面沾花惹草……还牢牢拴着她女儿的心。
所以说,楚铮给林静娴留下的印象,那绝对是差劲到极点了。
可现在,她却觉得这个名字是世界上最亲的一个名字,就像她每当想到女儿的名字就会腾起一种母性的自豪那样,可以使她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动力。
也许,‘楚铮’这个名字的确有着让人‘安神静心’的作用,蒋公瑾在听到林静娴这样说后,小腹间腾起的情火,一下子被理智所破灭,他停止了解腰带的手,捏住了嘴上那根粗大的雪茄。
林静娴好像也感觉到了这点,她虽说现在仍然浑身颤抖着,但还是咬着牙的说:“你、你不要乱来,楚铮他可是……”
如果林静娴不再提到这个让蒋公瑾忌惮的名字,他也不会用一些粗暴的动作来掩饰他心中的惧意。
“哈,哈哈!”蒋公瑾仰天哈哈大笑三声后,再次抓住林静娴的头发,猛地一抬然后后推,胁迫她不得不仰着下巴的仰视他:“柴夫人,其实根本不用你提醒我就知道楚铮很厉害,也很尊敬你。可我却没必要像他那样尊敬你,我现在想对你做什么,就做什么,比方……嘿嘿,楚铮就算是再厉害,他不也是没办法?”
在蒋公瑾说着话的时候,他拿下嘴上的雪茄,然后将烟头点在了林静娴双峰之间的深沟中,不顾她挣扎着嘶声惨叫,在看到腾起的火烧皮肤的烟雾后,还很好心的劝她:“柴夫人,以后你要记住,晚上睡觉时最好不要真空穿睡袍,因为这样很方便我们男人做任何事。嘿哦,这么雪白的皮肤,现在却多了这么一个圆形的伤疤,我怎么感觉这是一种邪恶的美呢?”
“啊!”林静娴浑身都打着哆嗦,刺鼻的烧肉味道瞬间就弥漫了整间地下室,可她却挣不开蒋公瑾的手。
在林静娴的惨叫声中,蒋公瑾直到雪茄的火头被皮肤‘润’灭后,才兴犹未尽的松开了手。
活得暂时性的自由后,林静娴马上伸手拽过睡袍,顾不得检验身体上的烫伤,就把身子裹了个严严实实,瘫坐在椅子上急促的喘息着,泪水噼里啪啦的落在胸前,再也不敢说半个字。
望着这个昔日高傲尊贵的女人现在被自己吓成这副模样,蒋公瑾就感觉到了一种比日本姑娘做a还要爽的快gan:“呵呵,柴夫人,其实我觉得吧,楚铮要是知道你被我羞辱也不一定生气,因为我看到你根本不给他任何的好颜色,也许他内心中巴不得你会出事呢。”
林静娴抽泣的反驳道:“不、不会的,他不会这样想的!”
“谁知道呢?反正你也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哦,你最好给我记住,如果以后你再敢笑话我是瘸子的话,那么我会找很多男人来ln奸你,我从不开玩笑。”蒋公瑾嘴角带着笑意的,弯腰捡起地上的毛巾被,动作很温柔的披在林静娴的身上,然后皱着眉头的说:“我不喜欢听到有人在哭泣。”
林静娴马上就停止了抽泣,甚至连泪水都不敢淌下。
“这才乖。”蒋公瑾在林静娴左边开始浮肿的脸蛋上摸了一把,然后一瘸一拐的向沙发走去:“你知道吗,如果不是柴名声的话,我的腿就不会瘸,柴紫烟也许会是我的妻子,而你呢,就是我的丈母娘了……唉,也正是这个原因,所以我才不动你,我这个人呢,其实还是有着很浓重的廉耻之心的。”
听到蒋公瑾主动提到丈夫和女儿的名字,林静娴猛地想起了女儿14岁那年的事情,她刚想张嘴说什么时,却见那个瘸子已经转身坐在了沙发上,于是就赶紧的闭嘴了。
看着蜷缩在椅子上的那个美貌妇女,蒋公瑾眼神开始变得迷茫起来,就像是他说出的话:“12年前,那一年我才15岁,在蜀中中学读初三。那时候,我喜欢了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也很喜欢我,我们就很自然的相爱了。呵呵,可就在我刚为我们偷偷牵了一下手而兴奋时,女孩子的父亲却出现了,他不但把我喜欢的女孩子一根肋骨打断,而且还把我的左腿也打断,并不允许我去看医生,发誓要让我这个‘小流氓’当一辈子的瘸子……”
果然是那个孩子!
听到这儿后,林静娴再也没有听到蒋公瑾后面说了些什么,只是呆呆的望着他:幸亏名声拆散了他和紫烟,要不然紫烟这一辈子都会和个禽兽生活在一起。由此看来,还是楚铮要好许多,最起码他永远不会这样对我。可楚铮再好又能怎么样?紫烟已经死了,他却不知道我被这个变态劫持到了这儿。
根本没有在意林静娴是不是在倾听自己心事的蒋公瑾,在说了很多话后,才看了她一眼,随即呵呵一笑:“柴夫人,你是不是很想你的女儿,也更希望你的女婿能够把你救出去?”
“是、是的!”林静娴声音嘶哑的点了点头。
蒋公瑾淡淡的说:“楚铮是不会找到你的,因为没有人可以怀疑到是我把你绑架。而且,我的人在将你带到这儿之前,就故意放过了你那个保镖,并隐隐透露出这件事是按照楚铮所吩咐去做的。所以呢,就算他想追查你的下落,也得先应付你那个亲亲老公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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