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甚欢,把酒当歌,人生几何。
渥然居然也在其中。
其实,她是来参加同学聚会的。来到b市的时候,她才发现以前大学的同学大多在这座城市里浪迹,有的混的还人模人样的。大抵也是人的共xng,出息了,就希望大家来见证,说难听点,就是想要通过炫耀自己如何如何恢宏,来提醒你,你的生活过的有多么低级。
而渥然很不幸,被他们那些有意之人划分为——低级派。
她本不想来,可是天就那么凑巧,偌大的城市里,让她遇到了简素,而且她也是这次同学聚会的承办方。听说,简素嫁了人,但却不是当年那个未曾露面,却留下50万的神秘男人。不过,她现在的老公也是算个精英,在b市也可以算是有头有脸的。说起他们的相识,简素自己都不敢相信,公司的大老板居然会低下头向她求婚,最后结局还是落了俗套,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了。
那一天,渥然在购物商场摆地摊的时候,无意间被简素撞见了。所以,她想不来都不成。而且她还看见自己手里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孩子,那场面,别提有多狼狈尴尬。
记得简素当时就问了渥然一句话,“那孩子是汤孝正的?”
渥然恣意扯了扯衣摆,平淡的笑着。
“江渥然,你比我还傻。”简素没再多说,抬头挺胸的就离开了。
有时候,我们把生命中的一些人看成是不可或缺,或是调味品,自以为是的把他们定位成挚友亲朋,可是在他们面前,也许我们只不过是不值一文的傻子罢了。
渥然有些心寒,但也懂得个中深意,日子得自己过,样子得自己做,没有人会永远站在你这一边,她搓了搓通红的手臂,吸了吸鼻子,又继续投身于小商贩的角色。
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简素居然会请她和其他同学去那么高级的地方。她们之间的角色好像逆转了。
“渥然,怎么今天你那么沉默啊,你现在在哪儿上班?”简素穿了一件棕褐色貂皮大衣,身上尽是珠光宝气,哪还有当年清纯的模样。
她这问题,摆明给她难堪设陷。简素明明知道,她过的并不好!
一众同学也是纷纷投来目光,议论着,jā头接耳,“这个女的是不是就是汤家少爷抛弃的啊,你看看,寒酸的样子,怎么会请她来。”
女人间的对话,有时就是那么口无遮拦,刺痛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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