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
赵秀蓉:“……”
真是块木头!哪里直接问客人喜欢吃什么肉的,人家会好意思说吗!
时歌微笑:“我喜欢红烧肉,谢谢叔叔了。”
林建海听见,也学着她说:“我喜欢红烧肉,谢谢叔叔了!”
林国邦:“好嘞!”
赵秀蓉:“……”
——
林国邦是做饭的好手,方圆十里的人家,不管红白,只要摆酒都会请他去掌勺。
今天招待儿子恩人,他杀了只下蛋鸡,炖了锅香浓鸡汤,切了块五花肉做红烧肉,还炒了碟土豆丝和豆腐,拌了碗粉条,丰盛得像在过年。
林建海很开心,家里一向只有三个人吃饭,现在多了个人,热闹得不行,他不时给时歌夹他最喜欢的红烧肉:“姐姐,肉!”
赵秀蓉看着五味成杂,村里和林建海一样大的,生的孩子都到她肩膀了,她不是没有昧着良心想用钱买个媳f,但买卖也讲究你情我愿,她不愿意b迫别人,见钱眼开的父母不少,但要是闺女自己不同意,她也不会强人所难,所以到现在,林建海还是光棍一个。
这个时知青漂亮又文雅,建海也很黏着她,可她怎么看得上一个傻子呢……
红烧肉烧得色泽透亮,入口即化,但赵秀蓉嘴里苦苦的,林建海十岁之前,谁不夸她有福气,生了个又俊又懂事的儿子,可没想到从山上摔下来,脑袋摔坏了。
她倒不是觉得自己命苦,只是心疼林建海,以后她和林国邦都走了,他可怎么办,谁来照顾他?
赵秀蓉忧愁全写脸上,或者说她一生的忧愁也就这一件,时歌酝酿一会儿,终于迂回开口:“赵阿姨,我冒昧问一下,林建海他,不是天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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