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的,不是被拔出泥土只有昙花一现的美,这样的感觉更让宋喜觉的心安长久,一如她跟他之间的感情,平日里没多浪漫,但她深知,他爱她。
转身,宋喜迫不及待的想要进去找乔治笙,房门打开,早就听到声音的发财摇着尾巴在等她,宋喜摸了摸它的头,换了拖鞋往里走。
平日里小杰都会在客厅地毯上玩儿玩具,今天客厅收拾的很干净,不见玩具也不见人,宋喜左右找人,最后寻着声音来到厨房。
顺着厨房门口往里看,熟悉的高大身影正站在银色的厨柜前准备食材,白颜色的半袖t恤,浅灰色的家居裤,室内灯光和室外阳光打在他身上,他好看的似乎在发光。
宋喜见过有人给她送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却没见人给她种一整个玫瑰园,有钱可以带她去最贵餐厅吃饭的人多了,却没有一个愿意洗手作羹汤,在家等她回来。
他从前最爱黑色,衣柜打开看不见其他颜色的东西,如今他开始穿白色,因为她说见惯了他穿黑色,不知道他穿白色也同样好看。
爱上乔治笙又被他爱上的感觉很刺激,就像是学霸费尽千辛万苦解开了一道世纪难题,更像是将他从黑夜拽到白天,他们互相左右着彼此的喜怒哀乐,享受,却并非控制。
宋喜只看了一眼,马上便不受控制的朝他奔去,乔治笙抬起头,发现宋喜身上还挎着小包,她连包都懒得拿掉,冲到他面前,垫脚抱住他的脖颈,“谢谢老公。”
如果不是怕他腿受不了,她一定会窜到他身上。
乔治笙放下手中东西,揽着宋喜后腰,轻声道:“喜欢吗?”
宋喜连连点头,“超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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