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怎么积极。这就是老将的作用,身体不行了,利用经验偶尔也能进一个。
爵士进攻,刘易斯想靠身体单挑布莱恩肖,持球突破时被挤了一下失去节奏,运球砸在了自己脚面上,布莱恩肖捡到篮球,刘易斯急于反强又赔上了一个犯规。
斯隆在场边朝裁判示意布莱恩肖防守先犯规了,裁判没理会,那只是正常对抗。
刘易斯是1999年首轮第19位新秀,身体不错,脑袋不怎么灵光,进攻选择总是很差。斯隆愿意培养他,可他一次次让人失望。
湖人进攻,郭旭运球到前场没人掩护,他面对斯托克顿很想打又怕不听指挥被杰克逊雪藏,只好再传给肖,后者和科比、奥尼尔形成三角,郭旭在中路站定等机会,接球出手或者二次组织。
奥尼尔低位接球单挑奥斯特塔格,两人体型接近,大白熊发挥了唯一的作用,抗住了人。每当看到这种场面,郭旭就觉得有点蛋疼,明明有更省力的打法湖人却不用,奥尼尔也乐此不疲,他愿用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奥尼尔费力的挤了两下往中路转身,屈膝双手拿球微微一举,奥斯特塔格被晃的重心抬高。奥尼尔往前迈了一步起跳投篮,奥斯特塔格打手犯规。
就算身材相似,白熊也很难防住黑熊,巅峰奥尼尔的弹跳力强到可以360度转身扣篮,奥斯特塔格是不折不扣的地板流,一旦奥尼尔跳起来他就没法封盖,只能犯规阻止。
奥尼尔却又抓不住简单机会,两罚全失,将球权拱手让人。
造罚球永远是篮球场上最有效率也是最有杀伤的得分方式。大部分球员上罚球线的效率比投篮要高得多,10次进攻机会如果都造了犯规,哪怕都是两分犯规,也有20次罚球机会。奥尼尔50%的罚球命中率就能得到10分,和他10次进攻投进5球,50%命中率是一样的。
要是奥尼尔罚球靠谱,命中率达到80%,就会相当于他10次进攻有80%的两分球命中率,效率高的可怕。
在郭旭前世,奥尼尔生涯有10个赛季常规赛场均罚球数上双,19个赛季场均罚球93次,季后赛他的数据更恐怖,12次季后赛场均罚球数上双,巅峰两次场均154次,17次季后赛场均116次罚球。
遗憾的是,奥尼尔常规赛场均罚球命中率527%,季后赛504%,均低于运动战得分效率。他单赛季场均得分从没达到过30+,就毁在罚球上了,要是他有姚名的准头,成就将无可限量,冲击一下乔丹的十个得分王,六个总冠军都有可能。
奥尼尔罚球时,斯隆派上拉塞尔,换下了刘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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