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理达州,约翰·保罗是一位农场主,他的农场里除了有牛马之外,还有一群鸡。
和那些养殖场里批量生产的肉鸡不同,这是约翰·保罗从华国人那边学来的养鸡手段,那些华国人把这种放养在牧场里的鸡群称之为走地鸡,他们很喜欢购买和食用。
约翰·保罗家的走地鸡,在城里的唐人街很受欢迎,而且这些华国人好像越来越有钱了,从来不在乎价格。
这天早晨,约翰·保罗像平常一样,来到鸡舍前,打开笼子,打算放鸡群出来觅食。
可是这一次,他发现有点不对劲了。
因为鸡笼里的小鸡们全都在瑟瑟发抖,缩成一团挤在一起。
“该死!那些獾又来偷鸡了么?”约翰·保罗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抄起了鸡笼旁的铁叉,探头望去。
鸡笼里并没有那该死的獾,只有一只很特别的鸡,这只鸡呆呆傻傻的站在笼子的中间,看起来颇有几分鹤立鸡群的感觉。
约翰·保罗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不是自己家的鸡,因为这只鸡太奇怪了,毛色很纯,灰朴朴的,而且一动不动,就像华国人经常说的那个成语,呆若木鸡,对!就是这个意思。
于是,约翰·保罗伸出铁叉,试图驱赶那只奇怪的鸡。
铁叉捅到那只呆鸡的身上,它居然一动不动。
约翰·保罗以为是自己的距离估算错了,又伸展了一次手臂,大力将叉子捅到了那只呆鸡的翅膀上。
结果,那只呆鸡突然猛一振翅,仿佛绝世高手使出一式雄鸡抖羽般,顿时间气浪滚滚,将整个鸡舍吹得直接四分五裂,散了架。
鸡舍里的小鸡们被气浪吹得七零八落,就连约翰·保罗本人也被这股气浪吹得倒翻出去,手里的钢叉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等到他好不容易爬起身,发现自己的鸡舍已经完全毁了,满地的残桓断壁,而那只奇怪的鸡却仍然留在原地,继续呆若木鸡中。
要不怎么说这位农场主约翰·保罗也是个耿直人,这哥们的外婆是俄罗斯人,身上流淌着四分之一战斗民族的血液,所以他第一个反应并不是这只鸡为什么这么奇怪,而是它毁了老子的鸡舍,老子要它偿命。
气炸了的约翰·保罗一路连滚带爬的冲进了屋内,拿出了从他爷爷手里传下来的双筒猎·枪。
雷鸣·顿牌双筒猎·枪,枪管擦得蹭亮,枪内用上好的枪油保养过了,虽然是柄老枪,但是威力绝对够劲。
约翰·保罗大步冲出屋门,平端猎枪,对准地上的那只呆鸡,抬手就是一枪。
砰!枪口硝烟散尽,那只呆鸡仍站在原地,只有一根羽毛散落在地。
约翰·保罗惊呆了,他的枪法很准,刚才那一枪明明击中了那只鸡,它怎么可能还不倒?
于是,约翰·保罗再次扣动了扳机,他瞄得很准,手也很稳。
砰!又是一声枪响。
这一次,约翰·保罗甚至亲眼看到了子弹撞击在那只鸡的身上,而且溅出了火星。
这一下子,约翰·保罗彻底的惊呆了,直愣愣的盯着那只怪鸡。
而那
只受到了攻击的呆鸡,终于缓缓的转过脖子,用一种近乎于漠然的眼神盯着他。
下一刻,呆鸡动了,它的移动方式十分诡异,并不是用翅膀或是用爪子,而是整个鸡身在原地消失,然后出现在下一个坐标,然后再次消失,出现在另一个坐标。
经过几次类似于瞬移式的移动之后,呆鸡突然出现在了约翰·保罗的面前。
“啊!”这位农场主发出了一声凄厉无比的惨叫,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佛罗理达怪鸡事件显然并不是偶然的,世界各地都出现了类似的诡异事件。
有人在迪拜附近的沙漠边缘见到了一只巨大的甲虫,这只甲虫有磨盘大小,有着坚如磐石般的硬壳,还有着能够伸缩的脖子和锋利的口器,当地黑帮在这只怪虫面前吃尽了苦头,最后还是警方出动了重火力,才把这只怪虫打死。
还有人声称,在非洲草原上见到了一只移动方式很诡异的灰狼,在狮群的攻击之下,毫发无损,并且击败了狮群。
一时间,网络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猜测,而对于这些新物种的批量出现,更是引发了数场大辩论。
而这个时候,陆梦鳞和全家人在惊神谷里的日子不知道有多爽。每天都和苏雪痕,金素妍两女厮混在一起,他什么也不用管,完全就是过着地主家的傻儿子般的好日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事练两趟拳,钓钓鱼,喝喝茶,闲了跟朋友们打几圈牌,两耳不闻窗外事,生活过得美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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