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很奇怪,社会很现实。成与败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不是双选题,是必选题,有的人努力了一辈子都不会成功,有的人努力了,不小心就站到了巅峰。
在这个世界,最大的问题就是人生处处是坑,一不小心就掉到了坑里,社会上大部分人不是天性冷漠,而是看多了世态炎凉,不得已,只能把不算热的心藏起来。
东海市,东城菜场。
走进菜场的一个摊位就是刘威的。
他今年二十六岁,努力了十来年,也就是在市里菜场弄了个摊位卖菜。
还别小看卖菜,这可不是个轻松活,得起得了早床,受得了热闹,看得惯不平,忍得住唠叨,最重要的是必须能说会道。
其实刘威以前就是个普通的农民工,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那个女人。
之所以会从农民变成菜贩,就是为了能每天看到那个女人,只要能够见到她,说上几句话,一整天的疲惫都会瞬间消失不见。
刘威在市场卖菜已经三年了,这三年当中,每天起早贪黑的忙活,也算赚了几个钱,日子也越过越好。
日近黄昏、刘威抬起手腕看了看花了几千大洋买的手表,强打起了精神。
因为每到这个时间,他就可以看到她,那个自己想要用一辈子去守护的女神。
四年前见到她,刘威改变了人生的目标。
现在,他只想着每天都能看到那个自己让自己魂牵梦绕的身影。
那道身影一出现,刘威赶紧拿起摊位下面的镜子照了照。
“恩、还不错,有点小帅。”
他有些自恋的对着镜子笑了笑,随手将镜子放回去,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正在走近的身影。
刘威的眼中映出了一个女人的身影,女人的手里还牵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儿。
女人叫秦晴,二十六岁,家住天晟小区。
刘威就知道这么多,因为他给秦晴送过菜。
秦晴的出现瞬间就吸引了所有男人的目光,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事情,或直接、或含蓄的用眼睛追逐着那道身影。
秦晴走路完全谈不上妖娆,但就是能够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那些男人看向她的目光当中也丝毫没有淫亵之意,完全就像是在欣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用“艺术品”来形容或许不够贴切,“女神”这个词语又显得过于俗套,刘威在自己匮乏的词汇当中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个能够令自己满意的词语。
即便是她结过婚,带着孩子,但是只要她想,估计排队的男人能绕东海市一圈儿。
言语根本不足以形容秦晴的美丽,那些电视、杂食封面上的庸脂俗粉更是无法与之相媲美。
至少在东海这样一个千万人级别的超级都市当中,刘威从来没有见到过像秦晴这样漂亮的女人。
秦晴穿了一条亚麻流苏长裙,脸上戴着一副墨镜,为她平添了几分神秘感。
不过她并不是每次都要带着墨镜来买菜,所以一些菜贩也见过她的脸。
那是一张让人看过一眼就刻在心里的脸,很难想象如此美艳到不可方物的女人为什么从来没见过她的丈夫陪她一起来。
许多人猜测她的丈夫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不然谁会让这么漂亮老婆每天一个人带着孩子买菜?
秦晴手里牵着的男孩儿就是她的儿子,看起来与其他的孩子不太一样,有些呆,双目无神,还有些微胖。
见秦晴走向自己的摊位,刘威立刻热情的招呼
“姐,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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