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起来就像一头失控的雄狮,浑身汗津津的,呼吸粗重、皮肤滚烫,毫不夸张的说我甚至能听到他皮肤下面有力的脉搏声,哥哥不费吹灰之力的单手制住我,柔软的栗色短发搔拂着脖颈,他埋头在我胸前,湿润缠绵的唇舌一次次将我千刀万剐。
“等一等、艾瑞克……”主导权和优越感节节碎落,本能与理智因此撕裂开来,作出了截然相反的两种反应——身体努力迎和他,想得到更多爱抚和亲吻,头脑却由于某种不可言说的羞恼惊惶,迫切希望这场风暴立即停下,我听到自己可耻的啜泣了起来,声音又尖又细,说话时气若游丝:“你先停一停啊混蛋……我、我要死了。”
他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金色的睫毛上挂满清碎的汗珠,棕黄色的眼睛里满是笑意,似乎认为这是无上的光荣和褒奖。我很想瞪他,或者踹他一脚,奈何四肢酥软,全身没有一点力气。
“你不喜欢这样?”艾瑞克啄吻了一下我的发顶,低声问道。
我在他怀里摇了摇头,呼吸乱成一团:“……不是不喜欢。”
他对我的每个敏感点、极限承受能力以及一些自己都没注意到的细节和习惯了若指掌,说不喜欢未免太自欺欺人了。不如说正是因为喜欢、很喜欢,才会不知所措,恐慌又抗拒。
“只是,你得温柔点儿,明白吗。”我磕磕巴巴的陈述着诉求,这多少有点羞耻。难以想象有朝一日我也会说出这种话……温柔点儿?一年以前的萨曼莎听到了一定会笑掉大牙。
“明白了。”他笑着应了一声,又重新动了起来,这一次十分轻缓温柔,同时伸手拨开了我脸上汗湿的碎发:“我发现你很喜欢我碰你的头发。”
我趁机抽回手腕,慢慢环抱住他的腰:“我的确喜欢。”
“三四年级时我总缠着米歇拉给我梳头,而且不要最简单的马尾辫,一定要很复杂的编发发型,就是因为这个。”那时养母还没有现在这么工作繁忙,她以为我喜欢的是儿童杂志里那些漂亮精致的发型发饰,特地给我买了一整套款式不一、大小齐全的小皇冠小夹子,天知道那时我每天最期待的就是梳头环节了。
哥哥边吻我边将手指插进发丝,几乎扣住我的整片后脑:“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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