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的早,我作为儿子唯一能做的,便是向天下人证明一件事——虎父焉能有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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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中天。
行走在昆仑山道最前方的剑无极,长着一副路人般的寻常相貌,麻衣布鞋,身材挺拔高瘦,他的故乡是汉国的最南方的边陲——南疆。
南疆是个烟瘴横生的动乱之地,是生活在锦绣中原与富庶江南的人,单就听见便会皱眉的穷山恶水。
大多数汉国人对南疆最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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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便是生活在那的蛮族了;这蛮族人作为汉国的邻居,但对汉国却非常不友善,时不时就要捕杀南疆的居民。
蛮族有八百万人,而汉国在南疆的居民却很少,不足三十万户。
蛮族人身材高大嗜血好斗,蛮字的字面解释是粗野,凶恶,不通情理的意思;而蛮族人的性情便是如此。
剑无极身材高瘦,长的不像正统的南疆人,南疆人因为常年生活在烟瘴中,面黄肌瘦,所以普遍个子都不高。
但是!汉国的南部的边陲,这么多年能一直保持平稳,正是这矮小瘦弱不足百万南疆人,挡住了那好勇斗狠的八百万蛮族。
如果说蛮族人的性格是好勇斗狠,嗜血凶恶;那南疆人的性格几乎称得上无所畏惧,悍不畏死。
寻常的南疆人在野外遇见了数倍于自己的蛮族人,仍然不会后退逃跑,而是会选择直接冲上去,不死不休。
南疆人悍不畏死的性格,来自他们信奉的生存法则,他们的生存法则只有两句话——第一句是越怕死,死的就会越快;第二句是南疆之人命贱不如蚁,早死方能早托生。
剑无极他是个孤儿,他五岁时外出摘菜,等天黑回来的时候,村子已经让蛮族的人屠了,村子里大大小小百十号人无一幸免,残肢断臂集中在村口,堆成了一座尸山。
年仅五岁的剑无极,从尸山中扒出自己父母的遗体,打着补丁的衣服上染满了鲜血;然后,他花了一夜的时间,用孱弱的双手,为死去的父母刨了两座坟。
埋葬了双亲后,太阳刚好升起,双手的十指间伤痕累累,血肉模糊,十根指甲的皮肉几乎都翻了出来,剑无极呆呆的望着地平线上,刚好升起的暖阳,他明白了一件事,从今以后不管这太阳升起落下多少次,自己都只会是名孤儿。
为父母的遗体盖上新土之后,他返回家中,取下草屋里那柄锈迹斑斑的铁剑,出了门;没有人知道一个不满六岁的孩子,是如何在穷山恶水、烟瘴横生、妖兽遍地的南疆存活下来的。
剑无极,四千九百一十七,排名第一。
李渔,三千九百七十六,排名第二。
吕子枫,三千五百二十七,排名第三。
赵珂,三千四百二十九,排名第四。
祁王亭,三千四,排名第五。
陈平平,三千三百一十六,排名第六。
孟起,三千二百五十,排名第七。
曲蓝陵,三千,排名第八。
范长庚,二千九百八十六,排名第九。
洪浒,二千九百三十一,排名第十。
山高我为最,谁与我争锋。
剑无极眯了眯眼,瞟了一眼昆仑牌,颇为不屑,“一群钟鸣鼎食、名门望族出来的世家废物,也配与我一较高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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