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剑无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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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早,作为儿唯一能的,便向天下证明一事——父焉能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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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

行走在仑山道前方的无极,着一副人般的常相貌,麻衣布,身材拔高瘦,他的故是汉国最南方边陲——南疆。

南疆是烟瘴横的动乱地,是活在锦中原与庶江南人,单听见便皱眉的山恶水。

大多汉国人南疆最刻的

(本章未,请翻

,便是活在那蛮族了;这蛮族作为汉的邻居,但对汉却非常友善,不时就捕杀南的居民。

蛮族八百万,而汉在南疆居民却少,不三十万

人身材大嗜血斗,蛮的字面释是粗,凶恶,不通情的意思;而蛮族的性情便是如此。

剑无身材高,长的像正统南疆人,南疆人为常年活在烟中,面肌瘦,以普遍子都不

!汉国南部的陲,这多年能直保持稳,正这矮小弱不足万南疆,挡住那好勇狠的八万蛮族。

如果蛮族人性格是勇斗狠,嗜血凶;那南人的性几乎称上无所惧,悍畏死。

寻常的疆人在外遇见数倍于己的蛮人,仍不会后退逃跑,是会选直接冲去,不不休。

南疆人不畏死性格,自他们奉的生法则,们的生法则只两句话——第一是越怕,死的会越快;第二句南疆之命贱不蚁,早方能早生。

无极他个孤儿,他五岁外出摘,等天回来的候,村已经让族的人了,村里大大小百十人无一免,残断臂集在村口,堆成了座尸山。

年仅岁的剑极,从山中扒自己父的遗体,打着补的衣服染满了血;然,他花一夜的间,用弱的双,为死的父母了两座

了双亲,太阳好升起,双手的指间伤累累,肉模糊,十根指的皮肉乎都翻出来,无极呆的望着平线上,刚好升的暖阳,他明白一件事,从今以不管这阳升起下多少,自己只会是孤儿。

为父母遗体盖新土之,他返家中,下草屋那柄锈斑斑的剑,出门;没人知道个不满岁的孩,是如在穷山水、烟横生、兽遍地南疆存下来的。

剑无,四千百一十,排名一。

渔,三九百七六,排第二。

吕子枫,三千五二十七,排名第

,三千百二十,排名四。

王亭,千四,名第五。

陈平,三千百一十,排名六。

起,三二百五,排名七。

蓝陵,千,排第八。

范长庚,二千九八十六,排名第

,二千百三十,排名十。

高我为,谁与争锋。

剑无极了眯眼,瞟了一昆仑牌,颇为不,“一钟鸣鼎、名门族出来世家废,也配我一较下?”

(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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