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李对刘万程解释说:“当然不是。他们逮捕了霍普斯,霍普斯已经承认,他把他的核心技术资料载入硬盘,让你看过了。而且,探员搜查了霍普斯的工厂,拿到了你留在那里的电脑,电脑里的确有那个核心技术资料,可谓铁证如山!”
刘万程分辩说:“就算那个技术资料在我的电脑里,可是,我并没有拿走啊?”
戴维李说:“这就足以证明你看过那个资料了。从米国律法来讲,这已经算充分的证据了。”
刘万程感觉到事情严重了。但他还是尽量保持着自己头脑的清醒。
他问:“那么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吗?”
戴维李说:“凭我的经验,因为证据确凿,的确没有好的办法可以做无罪辩护。如果你要求我去为你做无罪辩护,我不得不明确告诉你,如果你没有推翻他们这些证据的确凿反证,这只能被陪审团认为你是在狡辩,很可能会加重你的罪行。”
刘万程就又问:“那么,按照你的意思,我应该怎么做?”
戴维李纠正他说:“不是你应该怎么做,而是我们应该怎么做。”接着就说,“我的想法是,我们应该做有罪辩护。我们承认看到了霍普斯的那份资料,也确实想得到它。得到它的目的,并不是为谁窃取它,只是要借鉴一下,用于自己企业仿制。你要强调的是,当时你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属于间谍行为。这是一个有意识犯罪与无意识犯罪的区别。
另外一点,就是这些材料,是你主动要求霍普斯给你的,还是霍普斯主动给你的?当然是霍普斯主动给你的,你的罪责会轻许多。问题的关键,是你要编一个霍普斯为什么主动给你的,令陪审团相信的理由。而且,这个理由不能让霍普斯方面驳倒。这是你考虑的重点问题。”
刘万程思考很久问:“就算我们做有罪辩护成功,我最后的结果是什么?”
戴维李回答他说:“你会入狱三到五年,然后,你的公司必须缴纳足够的罚款。根据以往案例,这种商业窃密,你可能要承受一亿美刀左右的处罚。”
刘万程闭上眼睛思考,许久才把眼睛睁开,看着戴维李,也不说话。
戴维李被他的眼神盯的很不自在,想想说:“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刘先生,你要知道,你的罪名是十分严重的,如果牵扯到国家层面,你很可能要面临终身监禁,你明白吗?”
刘万程没有对戴维李这个结论做任何表示,只是说:“下一次过来的时候,你让我妻子和我们公司那位法律顾问,一起过来。”
戴维李就有些生气,问他:“怎么,你不相信我?”
刘万程微微一笑说:“您误会了。说实话,我对他们说的,我窃密的这个东西,根本不懂。但我妻子明白一些。同时,我公司的法律顾问,可以帮我联系国内。如果我们在辩护过程中需要什么证据,兴许他会搞到。”
其实,刘万程还就是不怎么相信这个戴维李。在他看来,戴维李的语气里,有恐吓他的成份。
戴维李听了面无表情,然后就问:“刘先生,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刘万程想想说:“不要让那帮联邦探员再来审问我,我不会对他们讲一个字的!”
戴维李说:“放心,他们不会再过来了。”说罢就离开了。
此时的张静,已经没有心思做生意了。就在刘万程被fb带走的同时,霍普斯在他郊区的工厂里,也被带走了。
张静就和卡黛儿商量,她负责了解刘万程的情况,卡黛儿负责霍普斯。
霍普斯是个耿直的家伙,到了fb那里,把和刘万程从认识到交往再到把核心机密告诉他,所有的事情都详细讲了。
fb的官员问他,把这么重要的商业机密告诉敌对国家的人,不知道这是犯罪吗?
在这一点上,霍普斯倒不笨,回答对方说,这是我自己的技术,我跟我的好朋友做交流,跟犯罪有个毛线关系?何况,他属于投资方,不弄明白了我到底有什么,如何肯投资?倒把fb探员给问的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等戴维李回来,张静询问了情况。戴维李对张静讲的,和跟刘万程讲的差不多,就是要准备做有罪辩护。
张静就问:“这样的情况下,可不可以保释?”
戴维李想想对张静说:“这就看法官怎么考虑了。如果他认为这是一般性泄密,还是允许保释的。如果他认为这个是间谍案,恐怕刘先生就必须要在里面呆很久,直到庭审结束宣判,都没有机会出来了。”
张静脑袋就有些懵,她对刘万程可是真有感情。与其让刘万程在里面呆着,她宁肯自己在里面,刘万程在外面。刘万程鬼心眼多,能设法救她呀。可她一个女人,这可怎么办啊?
到这时候,她想起自己是女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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