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的前男友盛怒之下,在a身上连捅数十刀,a当场毙命 。
b呢?躲在铁门后,没有敢开门,没有敢报警,甚至等她前男友走了,也没有敢叫救护车。
恶意的揣测一下b这个女孩,能去岛国留学,很可能家里环境是不错的,不像可怜的a,是全靠奖学金度日。在b面前是一条黄金大道,毕业,归国,有好的工作,找一个金龟婿结婚……所以,她不能出事,她不能被砍伤,她也不能报警或者叫救护车,传出丑闻会影响她的前途……当然,这只是恶意的揣测。真相是什么,只有b君和老天爷自己知道了。
a君的母亲为了抚养a君长大,含辛茹苦,而唯一的孩子死在异国他乡,没有半点线索指出女儿的死因,最后几经辗转才引起关注,开庭审讯……
而此时虾米出场了。
虾米在文中,首先就是痛苦,然后提出会提供a君的母亲帮助云云,然后就开始抨击b君了,基金慷慨激昂之能事,恨不得马上就把b君抓起来,千刀万剐。
一时间,群情激奋。
然而,问题在于,要是“群情激奋”就可以订一个人的罪,那么还要法律作什么。
裁决一个人的时候,事实,真相,才是最重要的。总不能你以为事情是这样,就是这样了。天下没这种道理,说句最难听的话,“捉奸捉双,拿人拿赃”,要有证据,才能定罪,就这么简单。
如果作为死者a君的母亲或者其他家属,虾米如此反应激烈,那还情有可原,毕竟人在盛怒之下,是什么都做的出来的。保持理智什么的,真心做不到啊。可是虾米此举,真的有挑事儿骗流量的嫌疑。
“所以呢?”
晚晚说完自己的想法,橘子给出了自己的建议:首先,虾米吃人血馒头,确实可恶至极,十八层地狱就是为她这种人设的,但是,抛去三观看,虾米确实很努力。
“她那么努力了,你为什么还要讨厌她?”这是很招黑的一句话。但是从来皮裤套棉裤,必然有缘故。
生长在大城市里的孩子,“努力”这俩字儿,会写的很多,会实践的很少。起码晚晚这种,真的就做不到,如果不是橘子大朵和她闺蜜都是那种非常奋斗非常上进的女生,她可能也还高高兴兴的一月拿着两千块钱,等一结婚,就回家相夫教子了。当然,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如果真的如此容易满足,其实是非常幸福的事儿。
说远了,扯回原来话题,那就是努力这事儿,真的很不容易。
努力,在拉丁文里怎么写?在古埃及文里怎么写?在大篆里怎么写?咳咳,这个真的不知道。但是起码在英文里的写法,晚晚还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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