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
这骆驼商队紧赶慢赶往可汗庭而去,而夜色缭绕之中,还有一纵队伍却是悄悄地进入了这沙漠盆地的危险地形之中。
“大哥,你也不用亲自来吧!那处月部落的人就是怕你报复,所以才会迁徙进了这大沙丘的后面。还说什么这是吉祥天的指引,四处游牧的处月部落立了个可汗庭定居?简直贻笑大方。”
四年了,这宇文凛都已然二十二岁,是个男子汉大丈夫了。
他用黑纱蒙面,打扮地和一般沙匪无异。可有谁想到,这便是大秦帝国的两位亲王。
他们千里奇袭,是为了向这处月部落复仇而来。
另一匹马上,坐着一个虽用黑纱蒙住了眼睛,可依然俊美得没有章法的男人。
他的视线好像锋利的刀子,已然越过了这危险的盆地中的沙丘,就等着这罪魁祸首的石邪从这里路过。
为了这个仇人,宇文珩在这里守了三天。
杀气之仇不共戴天。
宇文珩一想到淑歌就双目燃起怒火。四年了,他却越来越思念她。淑歌的身影非但没有泯灭,却越发地深深烙印在他的骨血里。一点一滴,她说的每句话,她的每个笑。
他,根本无法忘记那一日,他的淑歌,他的挚爱。
若是月色有情,或许都会流连在这美丽的男人的双眸之间。
若是月色有心,怕也会沉沦在他的一腔衷肠难断里。四年了,可淑歌哪里有离开过他?
宇文珩除了追杀这石邪,就是练兵操戈,对身边的女子,却是愈发冷傲寡淡了。
“哥,哥?”宇文凛用手肘戳着大哥的胸膛,这么一愣神,又在想着淑歌那丫头了。也是奇怪了,死了比活着的时候还让人牵肠挂肚。
四年了,大哥丝毫都没转圜过来。反而,日渐陷入往事追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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