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元年。
总务厅正式更名“内阁”,设内阁大臣五至九人,以殿阁大学士衔参知政事,其下再辅有学士、行人、干事、经历等官员若干。
内阁一开始只是皇帝的顾问团,但随着皇帝越来越懒,文官势力越来越膨胀,明朝中后期,特别是张居正任内阁首辅后,六部几乎成了内阁的下属机构。
大夏索性将这一现象正规化,规定内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辖制中央各部署,内阁首辅为正一品,是大夏文官系统内,唯一正一品实权文官,内阁大学士统一为从一品。
总务厅通政司升为内阁通政厅,设大使一人(从二品),副大使若干(正三品),通讯员若干(从四品或正五品),下辖各处主事(正四品)、处从事(从四品)、科长(正五品)、副科长(从五品)、干事、执事、经历若干(从七品到正六品不等)。
各总局进行合并、拆分,升为“部”。
交通总局和机械总局合并为工部,下辖通政司、人事司、财务司、交通司、建设司、机械司、工商司、科技司等。
教育总局升为礼部,下辖通政司、人事司、财务司、教育司、文化司、典礼司、勋贵司、宗政司、新闻司、宗教司、体育司等。
外务总局升为外部,下辖通政司、人事司、财务司、外贸司、移民司、藩属司、山海司、兰贝司等。
警察总局和司法总局合并为刑部,下辖通政司、人事司、财务司、刑侦司、治管司、边管司、督察司、警务司、法务司、宣传司等。
人事总局升为吏部,下辖通政司、人事司、财务司、吏监司、吏培司、考绩一司(中枢)、考绩二司(地方)、考绩三司(非行政吏员)、才管司、老吏司等。
农业总局和物资总局合并为户部,下辖通政司、人事司、财务司、财政司、农林司、牧业司、矿业司、渔业司、民政司、储备司等。
又卫生总局改为卫生总署,保安总局改为保安总署,新成立兵部、税务总署和海关总署。
兵部的直系下属为各地尉,只管民兵和退伍军人,还有就是全国总动员的时候,配合军方与地方政府联系,征调兵员和物资。
保安总署依旧负责国内反间谍工作和高级官员的安保工作,挂名内阁之下,实则只属于夏王。
至此,内阁下辖工部、礼部、吏部、户部、刑部、外部、兵部、税务总署、卫生总署、保安总署、海关总署等十一个部署。
各部,设尚书一人(正二品),侍郎若干(从二品),通政司通政使一人(正三品),副使若干(从三品),通讯员若干(正五品或从四品),干事、执事、经历若干(从七品到正六品不等)。
总署为从二品,设总监一人(从二品),监若干(正三品),其余编制与部同。
司为正三品,设郎中一人(正三品),员外郎若干(从三品),其下各处主事(正四品),处从事(从四品),科长(正五品),副科长(从五品),干事,执事,经历若干。
这是总务厅系统,再就是大理寺和都察院,两者仍旧为大理寺和都察院,只是相应的品级从从三品升到了从一品,大理寺卿、都御史与内阁大学士平级,前者管全国犯罪行为的受理审判,后者管全国吏员违法乱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大理寺,设大理寺卿一人(从一品),少卿若干(正二品),各级大理若干,司郎中、员外郎,处主事、从事,科长、副科长,干事、执事、经历若干。
都察院,设都御史一人(从一品),副都御使若干(正二品),佥都御史若干(正三品),巡察御史、副巡察御史(从三品或从四品)、各地监察御史、副监察御史(从二品到正四品不等)、从御史(从五品或正五品)、侍御史(从七品到正六品不等)、干事、执事、经历若干。
中央重整,就轮到地方。
首先,郡、特区、都护府、县,行政级别均提升两级,郡正二品,特区从二品,都护府从二品,县正三品,镇村两级不变,依旧为正五品和从六品。
等以后地方上出现“省”一级行政区,现有的级别肯定还是要往下调回去。
山中平原,、平安、三義、北通、高河五县,组成山中郡。
山中郡、东木郡、山北区、新港区,外加列门都护府和汉盾都护府,这就是大夏目前的疆域。
于此,中央就形成了“阁(寺、院)部(总署)司处科”这一套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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