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军队经商是持中立态度的,会出现人物讨论或从事军队经商的情节,但是,古代军队经商,尤其是边军与邻国贸易,绝对是弊大于利的,为正三观,此处延伸前文,仍以晚明毛文龙所主东江军镇为例进行说明。
朝廷救济不力,而岛上屯田耕种所得(因为气候地理原因)又不能做到自给自足,为了解决兵民的生养问题,毛文龙于天启三年八月向明廷提出了通商互市的建议
“则于万不得已之中,设有一策,比壬辰征倭事例,使南直、山东、淮、胶等处,招商运米,令其自备粮石,自置船只,到鲜之日,核其地头米价,外加水脚银两,凡船装十分,以八分米、二分货为率。米必两平籴粜,货听其市卖取利,则经商者既不苦于偏枯,而嗜利者乐于计有所出。
如愿输粟助边者,凡加级悉照户工新开事例。如此设法通商,庶三十余万之辽民,得以生活……是兵则取食于正额,民则取资于通商,兵不混民,民不冒兵,似于设法两便”。(《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2《天启三年八月六日具奏》)
其实,当时明廷也有一种“通海运以d市”的言论。
认为“夫东江、盖、套之兵及各岛屯驻之人既已繁庶,百物所需缺一不可,似宜大弛海禁。或由登莱,或由天津,凡商贾一切货物任凭市卖而免其税,抑且为之高其价、倍其息,贩夫若鹜,云集辐湊,俾居此者习而言之,称乐土焉。行且各地方散处之辽人及各省直商贾闻风而至,渐d市,则气焰日盛而威灵自赫矣”。(《条陈辽事残稿》)
熹宗批准了毛文龙的建议,毛文龙即“奉旨通商”,以折色饷银二十万收买客商布货,由登莱查无夹带违禁即给引开洋,由客船装运米麦草料、布匹物货至皮岛、铁山等地验收,给批文着商人往登莱巡抚处支领饷银。江浙一带及山西的商人,“悉投毛文龙”,“泛海逐利”。(《三朝辽事实录》)
在辽东陆路交通隔绝的情况下,东江镇以其特有的地理位置经营中国与朝鲜海上贸易,凡是往来船只皆得到皮岛挂号,方准开行,这样,“皮岛便成了朝鲜与中国的交通、贸易中心”,朝鲜和内地的客商汇集于此,“东南商船往来如织”,俨然一商业都会。《海路·遗民——以明清之际中朝交往为中心》
据《烈皇小识》卷2记载“文龙斩荆棘,具器用,招集流民,通行商贾,南货缯币、北货参貂,咸于文龙处输税挂号,然后敢发,不数年遂称雄镇”。
据《燃藜室记述》记载,毛文龙“收召辽民,设栅于蛇浦,通山东物货粮铜,人户万余;又设栅于椴岛,互相往来,汉商辐湊于椴岛,人户甚盛”。
据《续杂录》记载,“岛中居人,近万余户,市肆之间,物货充制,仓廪储积,亦为丰足,米价秋冬间,银一两米一斛,容五斗,我斗则八斗。而官粜则差减”。
皮岛的商业贸易分为官方贸易和私人贸易两种。
官方贸易即毛文龙与朝鲜官方的贸易,主要是用银两、布帛来购买朝鲜的米豆、人参、屯种、耕牛等物。
私人贸易主要是内地客商用携带的额外货物来皮岛贸取东江军民的人参、貂皮和朝鲜的人参。
在辽东沦陷的情况下,当时人参贸易的承担者是双方的使臣,流入中国的人参不多,根本满足不了需求,因而市价昂贵。海运通商一开,大批商人涌入皮岛,求贸人参,因而皮岛的参价要高于朝鲜本国不少。许多朝鲜商人“潜相贩鬻”,导致朝鲜国内“参价日踊”,朝鲜国王因此课以重税,不久下令“讥察关津”,“禁椴岛私商”。(《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7)
毛文龙移咨朝鲜王蠲罢税弊
“本镇焦劳拮据,权宜设计,立市通商,以期接济。业奉明旨,开马市于铁山境上,盖欲合汉、丽之货物,以充军中日用之资,可令刍粮之续继,交易之频仍,实便民大着数也。
近据部下诸将所称丽人不来入市者,只缘各馆重抽税之弊,百般征敛,以致汉之货物雍集,丽之米菽阻住,有无不通,均失其望。本镇闻之,宁不蹐跼?
况商民所得不多,诚恐税弊不除,商买悭其贸易,军民失其便利,何以襄楗伐,而彰天讨哉?仰禁戢抽税,速令丽民照常,按期赴市,公平交易云”。(《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7)
当时诏使将至,朝鲜例应供应银、参以为接待之礼。但是“参价踊贵,商贾等深藏不市,以索高价,而潜相贸卖椴岛”,鲜王下令“禁关西卖参商贾”。(《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8)
税弊既除,为便于两国贸易,天启五年三月,毛文龙又请“铸钱通货”,“备局以为不可卒然行用,不许”。(《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8)
毛文龙每年从私人贸易中抽取了高额的税金,又请朝鲜减少贡船(贡船减少藉出使臣团流入内地的人参便会减少),这样,他便可以专享商利,而商税所得很大部分都流入毛文龙的腰包。
《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19仁祖六年十二月丁未载“户曹启曰‘毛都督于岛中接置客商,一年收税不啻累巨万云。若使都督不尽入己,其补军饱,岂浅鲜哉?
我国则京外商人云集椴岛,齋持银参,换贸物货者,不可胜数,而官家未尝有一个收税,岂有此理乎?’”;
鲜王认为“毛将之请减贡船,意在专利,而不许减船之请,又设征税之官,使商船不得任意出入,则彼必愤恨,观势施行”。
通商本是便军民、利商贾的事,然而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坑商之事。
天启四年,原定年饷银二十万,扣除旅顺兵饷四万,十六万的饷银依毛文龙建议通商召买,但是毛文龙竟多市商货至三十万,登莱巡抚武之望因此不愿支付透支的十四万两,毛文龙又咨请武之望令其代题增饷,武之望不敢做主,上疏候旨。
户部的意见是“商可通而货不可征,登海为夷夏之交,往来盘诘不可不严,商价可兑而数宜有限,兵饷非可居之奇货,乞令登抚移文毛帅,酌定回文作何给发,作何通融,不得轻信商言,擅请增饷”。(《明熹宗实录》卷64)
朝廷不愿支给这部分拖欠的商银,而毛文龙的召买又屡屡逾越饷银额数,这使得拖欠愈积愈多。
至天启六年九月,巡阅皮岛归来的翰林院编修姜曰广、兵科给事中王梦尹在疏中说
“海外商人不下五六百人,半在登州,半在海外。据册借欠计九十余万,有登州理饷官,亦有还过者,即过海算明,约借欠亦不下五六十万。
据商人禀称,有银不至手、家不得归而竟缢死于登者,有贫已彻骨而挑水度日者,及有为人役使而寄食守候者。
近毛文龙虑饷弁之多弊,欲移商人海外以就银,如商人畏风波之险远,欲在登株守以待颁,政尚未决。此辈熙熙攘攘为利而往,其涉风涛、拼钜命、急军国,不过权子母以求偿耳,今本息俱磐,前此者已难为偿,后此者更难为继。此亦不可不急为之计也。”(《两朝从信录》)
户部的意见是“在海外者宜听文龙给与,在登者自应就近取偿,但奸商冒支之弊不可不防,登莱抚臣须取有文龙商货实收,然后给发可也”(《明熹宗实录》卷76)
然而,实际上,拖欠并没有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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