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竞技场
“第一场总是没什么悬念,今天这场可以看看。”陆晓星一边观察四周,一边看着台上。前两天的个人战他也来看了看,二人都是一击必胜,没什么意思。
台上,羽铭与雨夏的对手是一壮一瘦两个青年,壮的双手持一柄巨斧,瘦的带着两个铁手套,眼中充满着期待。
一声令下,壮青年浑身血管爆涨,双腿微蹲作待发之势。
羽铭这次不同上次,直接冲了出去。拔出单手剑持于右侧,冲了上去。
台下传来一阵惊呼,如此金刀观众还是第一次见。
“战!”壮青年吼了一声,持斧迎战羽铭。
瘦子奸笑着,一手指天。“嘿嘿,不客气了!”
“咔嚓!”一道闪电从雨夏的头上落下,雨夏向前一蹬躲过一击。
“雷电?”雨夏双翼一拍,冲上数米高空,瘦子的偷袭令她非常不开心。
与此同时,羽铭与壮青年也近在咫尺。“噹!”斧刃与刀刃碰撞,羽铭身卷清风,横刀接住了这一斧。
“旋风斩!”壮青年身边的五团炸焰随长斧一起,三百六十度转了一圈,朝羽铭横劈而来。羽铭换刀左手,竖刀立在身边。“噹!”风灵刀纹丝未动。
在壮青年身后,瘦子双手合十,无数电网笼罩向天空的雨夏,雨夏以进为退双翼散发出洁白的光泽,强行加速飞过了电网,穿过电网,雨夏愤怒地冲向地面上猥琐的瘦子。
羽铭连接壮青年数斧而不败,使壮青年十分愤怒,“飓风来袭!”壮青年怒目圆睁,牙齿上带着红色的血迹,双手扬斧转了起来。
瘦子见状,单手向前空拍了一下,壮青年的‘飓风’中立刻带上了条条闪电。雨夏此时已经冲至瘦子面前,白色的雨翼贴近。瘦子反应迅速,双手呈爪状聚起了两个雷光球。化爪为掌,直奔雨夏的双翼而去,“啪滋…”雨夏被雷电击中翼面,虽没受什么伤害,但被重重的推开,眼看要被壮青年的‘飓风’撕碎。
羽铭看不到雨夏,但自然之风告诉他同伴危在旦夕,羽铭双手举刀于右耳边,心中默念近日修行的成果。“锐利似刃。”一刀连着青白色刺出,陆晓星惊讶地看到刀上流动着四缕清焰。“已经四焰了吗?”他喃喃道。
“叮!啪嗒…”武器相撞与与血滴落地的声音齐响,刀已穿透了壮青年的胸膛。巨斧的刃被气流硬生生的击碎了,无数铁屑散落。
“居合斩!”羽铭愤怒地说他决不允许同伴因他的疏漏而出现‘差错’。
刀刃在插入时是朝下的,但此时已被羽铭扭到上边,一时间阴风四起狂风大作。羽铭没有多加思考,没有顾忌自己以前是否杀过人甚至是动物,只是聚集风的力量,向上猛的一扬。
风与刀合一。谁又能凭血肉白骨挡住利刃狂风呢?
金刃携青白之风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同时飞溅的还有血与脑组织,直到沉重的躯体落地,在场的一些人才意识到,这个少年刚刚以极其残忍的方式处决了一个人,雨夏在退向他这个方向时恰好被尸体绊了一下。
雨夏撞入羽铭怀里,羽铭呆呆地问她“没事吧?”
“没什么大碍,只是有点麻罢了。”雨夏扶着羽铭,双翼虽是能量体,但她依旧可以感受得到电流经
过的无力感。看着身上沾着点点血污的羽铭,她不禁心想“他竟然为我杀了一个人!”
“你…你杀了他?!”瘦子反应过来,面目狰狞的问。
“如果你们不下狠手,我也不会如此。”羽铭一手扶雨夏,一手刀指瘦子。
“我曾与他说过,我们将同生共死…事已至此…来吧。”瘦子长叹一声,苦笑了两声,双手平持在胸前,就像两手捧着一个球,双眼闭上,面无表情。手间雷光渐显,瘦子突然狂笑“就让我拉你们走吧!”他突然像鼓掌一样拍了一下手,本来聚集的雷球被拍进了手中,天蓝色的闪电顺着瘦子的经脉而上,最后连他脸上的皮肤都被身体中的电撕裂了,鲜红的血与肉爆了出来。“去死吧。”话音刚落,瘦子身体炸成了无数个天蓝色椭圆电球。
电球铺天盖地袭卷而来,羽铭轻轻地将雨夏扶到身后,双手持剑。
“与风…乱击!”羽铭不知从哪想的怪名字,三技合一。风灵刀一次次如虚影般刺出,每次都带出三米长的青白青气,不偏不倚地刺穿电球的中心部位,一个个电球接连溃散,无一近身。
数千个电球在瞬息之间就被清理干净,剩下的,也只有瘦子碎如断锦的下半身。
“结束了。”羽铭收起风灵刀,扶着雨夏,渐隐在人流中。
陆晓星看着二人,目送他们离开。“他们两个,还真是…”眼中闪过一丝怪异,他从未在自己身上想过男女之事,但好友身上他还是想过一些的。
“实力已经强大至此了吗?看来我也得加大修炼的力度了。”陆晓星一边想,一边朝门外走。公告栏上,下一次的比赛通告已经写在了上边。两人下一场是32进16强的比赛,雷亚将军会出席并观战。
“太好了,这是个机会!”陆晓星心中暗喜,回到旅馆。
距比赛还有一周,陆晓星沉心静气,一方面为了给雷亚送信而做准备,另一方面也为了能更好的闭关修炼。
大约过去了五天左右,陆晓星没出过一次门,他完全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窗台上攀上台沿的藤蔓因陆晓星身边充裕的自然能量而疯长,直接长满了半个房间。陆晓星则在自然之力的洗礼中凝练修为,额上原本左右伸出的金纹和鼻梁上的金纹重归为一个金环,只不过这次的金环多了些花纹。
第六天,陆晓星的眼睛缓缓睁开,浓郁的自然气息悄然散去,多日的修炼使他的眼睛有些干涩。
“哇…这是…”看着自己被藤蔓‘束缚’的样子,陆晓星哭笑不得。
由于吸收了大量的自然能量,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多饿。闲逛在闹市中,陆晓星挑了几件像模像样的衣服,准备好一些明日要用的器具,存放在储物戒中。购置完毕,他在一家衣店看到了一件衣服,说是衣服,其实不过是一个似曾相识的黑斗篷。陆晓星见店里无人,便走进去看了看。
“客人想要什么衣服,我这虽不是奢华之店,但也算是万全之铺。”一个胖子笑呵呵的迎来,看样子是店主。
“这件如何?”令陆晓星好奇的是这么个斗篷竟随意放在店门口的架子上。
“客人年纪轻轻,不知…”店主刚开口问,陆晓星看着他一挑眉毛。
“啊,是我多嘴,我愿给您打九折以表歉意。”胖店主说,见陆晓星点了点头,他便开始介绍这件衣服。“我之所以说我这是万全之铺可不是徒有虚名,这件斗篷属于衣服的最高种类之一,———远行衣。远行衣可不只是它字面意思那么简单,它是物主的亲人临行前所制,有极佳的抵御恶劣环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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