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火光,连笙脱了鞋,露出一只白嫩的小脚,三寸金莲。
脚底,是三个大大的水泡。
连笙捂脸,她说怎么这么疼呢!水泡原来有三个!
连笙忍痛把水泡挤掉,颤颤巍巍的给自己上了药,还未来得急穿鞋,一阵急急忙忙的脚步声就传来了。
连笙皱眉,快速的把鞋子和脚埋在衣裙地下,幸亏穿的是长裙,否则真不知如何是好。
临溪国的传统,未出阁女子的脚,是不能让男子看到的,看到了,和失去清白没什么两样。
虽然,连笙并不在意,不过原主肯定是在意的。
“谁?!”连笙朝传来脚步声的方向喊了一声,只可惜连笙的声音软软糯糯的,没有一点震慑力。
借着火光,连笙看清楚了连人。
一行人五人,为首的是一个表情冰冷的黑衣男子,想来也是和影月差不多的存在,左右两侧,以及身后的一个黑衣男子,把中间的人团团围住,看起来,护卫森严。
“真是打扰了,我和我的护卫见这里有火光存在,想着几个人一起,总比一个人好,于是,我就过来了,还望姑娘不要怪罪。”
这道声音很温柔,让人如沐春风。
连笙有点恍惚,这声音有点熟悉……
到底是在哪儿听过呢?这么具有标志性的声音,连笙觉得自己不可能会忘。
几秒的时间,连笙想起来了。
原主曾经去清风学院千里迢迢寻未婚夫君啸玉。
君啸玉的身边,是同为皇子的,风华绝代的两位。
其中一位,就是连笙所听到这个声音的主人,陌正陵。
凤耀国的大皇子,为人温柔,同样喜欢上了女主,因为女主的身份,迟迟不敢表达自己的感情,压抑,当男女主在一起后,陌正陵选择了放手、祝贺。
还帮着女主,坐上了临溪国的后位,至于他自己……
凤耀国之皇。
连笙想,这是一个心机很深的人。
要问他有没有喜欢过女主凤凌,应该有,但是最后的选择,无疑是对他是最有利的。
在感情和理智前面。
选择了理智。
是一个聪明的人。
连笙甚至觉得,什么劳子男主君啸玉都比不过陌正陵。
只是无奈,天道是偏爱君啸玉这个男主的啊!
“没有了,这个地方又不是我的,你随意好了。”连笙的思考,看似很多,在为外界也不过是几秒的时间。
至于刚刚陌正陵说的话,连笙信吗?
……连笙只想呵呵两声,陌正陵现在相当于一个公主级别,身旁有着高强护卫,还说什么几个人总比一个人好,难道不知道人面兽心的吗?
再说,连笙到现在都没有见到陌正陵的正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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