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狼还能弄倒那些冷沙国士兵?”旁边有人不信,“我可是听说那冷沙国的士兵个个都跟熊一样呢,吓人又力气大!”
爆料那个大叔看到自己被反驳瞬间就不乐意了,“你这人怎么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那小伙子可是使唤的狼群!那蓝幽幽的眼睛汇在一起能把天都给照亮了!”虽然那大叔有些夸张的成分,但是荔枝亲眼看见过迟仲景使唤狼做事,她知道狼的凶猛。
在听到这话的时候,荔枝几乎就敢肯定迟仲景还好好的,不仅好好的而且还指挥狼群干了大事儿。
可是一想到想要让狼群服从命令,就得和头狼肉搏。
上次行军遥远,所以迟仲景并没有把他在清河镇驯服的那群狼给带走,而是把它们都放归了山野,让它们繁衍生息。
可想而知,这次他号令的那群狼是他重新驯服的。
一想到这儿,荔枝心里“嘭嘭嘭”地直跳,愣是连诱人的豌豆豆腐脑都吃不下了,直接就回去了。
回去后她第一时间去写了一封信询问迟仲景的安危。
写完之后她才突然想起,迟仲景那人有点儿大男子主义,恐怕就算他有什么危险也不会同她说。
这事情都做了,荔枝现在这些迟到的问询和关心也没用了,还不如做点有用的事儿呢。
于是荔枝便重新摸出来了一只笔,上一次她只给迟仲景寄了50个他的名字,这次她干脆就把剩下五十个都给写了吧。
于是荔枝就开始趴在桌子上辛辛苦苦的写字了。
毛笔字对荔枝实在是太难了,虽然已经学了这么久了,但是因为荔枝平时没有多余的时间,所以写得还是吃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