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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史蒂夫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他现在正在芝加哥,一个摆设简单但说不上多么简陋的屋子里,趴在桌子上给自己的男朋友写信。
上一封信他还高高兴兴地告诉法尔,一位好心的议员告诉他“你该在最重要的战场上服务自己的国家”,他非常赞同这句话。
他以为自己终于能上前线作战,而不是继续待在实验室里被当做血库。
当然,实验室这句他没写进信里,反正以他现在的恢复能力,抽血后的针孔很快就能长好,他回到男朋友身边时,身上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所以有一些事情就不用法尔知道后为他担心了。
史蒂夫在信中写道,他立刻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议员,并告诉对方自己时刻准备着。
——结果议员其实是把他推上台和一队啦啦队女孩进行表演来了。
金发士兵咬了咬笔头,觉得告诉男朋友现在自己得经常和一群金发碧眼标准“美国甜心”类型的女孩子一起行动不太明智。
议员向一些报社提供了他的照片,反复宣传他救起过一个男孩的事情,然后还让他在台上一拳打倒“希特勒”,以此来努力说服人们购入国债。
史蒂夫攥紧了手中的笔杆,忍不住皱眉叹了口气。
他望了一眼墙上的挂钟,距离傍晚的表演只剩半个小时了,他还能再写十几分钟,然后就得在表演后立刻把信寄出去。
“史蒂夫·罗杰斯!”一个女孩儿敲响了他的房门,史蒂夫记得这个声音,是和他同台演出的叫做莉迪亚的那个姑娘。
史蒂夫把信折好才去开门:“有什么事吗,莉迪亚?”
少女两颊晕红,塞了张纸条进他的手里:“一个金发青年拜托我转交给你的,他是你的朋友?还是想找你合影?我能和你一起吗?”
莉迪亚的视线忍不住在史蒂夫被紧身衣包裹着的胸肌和有力的手臂上转了一圈,她其实很喜欢史蒂夫这样的身材,但谁让史蒂夫对她们这些漂亮姑娘全都态度平常,又据说他已经有恋人了,每天都要给他的恋人写信。
所以她就极少和史蒂夫说话了。
不过想到把纸条交给她的青年,她还是抬头盯着史蒂夫的蓝眼睛等一个答案。
要是她能有那么一个男朋友,不知道多少小姐妹要羡慕她。
史蒂夫不明所以地拿着纸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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