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党实力大减,董党实力提升了不少,两者势力差不多,只是董党的势力范围更侧重于工部和兵部,在其他府衙,董党的分量就显得太轻了一些。
这种情况也是必然的。
因为董党的成员大多是当初被东林党与魏党排挤到边缘的官员,他们当初基本没有占据重要职位,现在虽然一时势大,占了不少便宜,但与根深叶茂的魏党相比,仍旧显得底气不足,即使跟如今已经衰落的东林党相比,也是有不小的差距,若不是东林党被魏党打压得不成样子,元气大伤,董党甚至还不能与东林党并驾齐驱。
于是,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了这个日后将决定朝政大局的议会,三党在其中所占据的份额。显然,谁在这个议会中占据的份额越大,谁对日后的朝政就越有主导权。如果直接超过了半数,那以后的事情根本就不用讨论了,直接以己方的意见为主了。
接下来就该解决朝争问题了。
又经过几天争论,最终三方达成协议,第一届议会魏党占据四成的份额,东林党和董党各占三成。议会议员的总数额,暂时确定为一百人。由各党自行委派、任命。某议员一旦被任命,在下一届议会议员产生以前,如果没有做违背议会章程的事,都不允许被撤换,即使他投靠了其他党派也一样。
朝堂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每天为一点小事吵翻天,朝堂简直变成了菜市场。东林党人提出的、支持的,魏党必定反对;反之,魏党提出的、支持的,东林党必定反对。这样下去,谁都别想做事,必须加以规范。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久议不决。为了同样的目的,董宣武还提议规定了每件事情按照轻重缓急讨论的时限,时限一到,如果还没有结果,那事情就维持原状或者遵循地方处理原则。
董党言辞虽然没有东林党那么激烈,但也是坚持需要有这一条规定。
这个职位,怎么看,都是为信王量身定做的。
至少在这方面操守,董宣武认为大明复兴会那些个随风两边倒的官员,很可能连东林党都不如,连起码的坚持都没有,毕竟东林党当中还是有些个硬骨头。
实际上,这一套董宣武已经应用到了大明复兴会中,大明复兴会议实际就是按此原则所设。
解决了议会各方份额问题,接着就开始讨论议会的各项规定。
董宣武无奈,看来那些无党派官员日后想要分一杯羹,就只能靠他们自己的努力了。自己不努力,别人赐予的东西,他们未必会珍惜。
因为议会长是没有什么权利的,他不可以发表任何关于议题的观点,唯一的作用是维持议会的秩序,并对违反议会规定的人进行惩处。
董宣武原准备为那些不属于三党的中间派官员争取一定的份额,但无论是东林党还是魏党都嗤之以鼻,甚至连董党成员也不同意。大家都是聪明人,议会议员的份额有多重要,谁都知道,能少一个局外人分,当然少一个更好。
这次魏党大举逮捕东林党人的事情做得太大了,如果不是董宣武及时出手,这些人很可能都会死在魏忠贤手中,而后会受牵连的不知会有多少。如果不能保证生命安全,很难想象会有多少人愿意舍生取义。
但是不同意不行啊,东林党人直接宣称,如果魏党不同意这条规定,他们将结束谈判,也拒不参加议会,日后继续会把所有的事情闹到朝堂上去。并且还威胁要让天下缙绅评评这个理,还东林党一个公道。
此提议立刻遭到了东林党和董党的联手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议会根本就是为魏党所设,那他们还有必要参与吗?
同时,董宣武还建议议会的决事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只要某项决议有超过半数人以上议员的同意,那这项决议便生效。议员可以对提出的议案投弃权票。
最终,魏党还是屈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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