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栋是林臻在虹城时的同事。
当时林臻还是记者,程栋是摄影师,经常跟她一起搭档出现场。
程栋是个踏实可靠的人,在林臻逃来海城的时候帮了她很多,后来更是索x找了份海城的工作,也搬了过来。
一直以来都是他对林臻默默付出,林臻觉得很对不起他,自己在海城站稳了脚跟以后也跟程栋深入谈过,表示自己并不是个良好的对象,不想耽误他。
但无论她说什么,程栋就是不走,甚至说自己愿意做备胎,愿意守在林臻身边。
跟程栋在一起的时候,林臻少有地放松稳定,甚至能有一丝岁月静好的感觉,只是她刻意从来不曾跟程栋有过身t接触,就是不愿跨过那条线。
程栋也没有动筷子,而是身t微微前倾对她说:“你一直想看的那本nv飞行家传记我在墨尔本看到了,给你带了一本。”
林臻恍然地点点头。
程栋去墨尔本参加一个摄影大师班三个月了,其间都是程栋找她,她几乎没有主动联系过程栋。江逾白一出现,她甚至连程栋今天会回来都忘了,刚才看见程栋时,才想起来自己曾经给过他备用钥匙。
程栋见她恍惚,便坐直了抱住手臂,端详了她片刻才说:“三年多了,你换了城市、搬了家、连你们俩养的猫的名字都改了,可以忘记他了。”
林臻仍然没有接话。
她本来也以为自己忘记江逾白了。
但一切不过是粉饰的太平,自我麻痹的假象。
她心乱到不能思考,捂住脸对程栋说:“程栋,你先回去吧,我今天……实在是有点累。”
程栋从来不b迫她,听她这样说便默默起身。
他从包里翻出那本带给林臻的书,放在桌上,临走前轻声说:“林臻,你要记住,你自己说过,如果你要结婚的话,我是最好的对象。你的一切我都不介意。”
林臻把脸埋在手心里,无法起身。
这话是她当年在崩溃的时候对程栋说的。
可她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一个懦弱的、沉溺过去的骗子。
程栋无声地往外走,路过书柜时取下了一个空的玻璃瓶,转身对林臻说:“摔碎它,只要摔一个,就说明你能走出来。”
林臻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他手上的玻璃瓶,迟迟没有动作,两人僵持了许久,程栋终于手一松,玻璃瓶在地上摔了个粉碎,他也转身离去。
林臻下意识地想要去追他,但站起了身又颓然坐下。
她本来就不该拖程栋下水,这时又有什么资格让他留下?
她为自己的卑劣感到恶心,又为自己的无能感到绝望。
程栋出门后并没有看到江逾白,他在楼梯间上上下下地找了一圈,又下楼在小区里转了一圈,仍然没有发现江逾白的身影。
林臻呆坐在桌边0了两根烟,才勉强镇定下来,却猛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诺诺不在家里。
林臻匆忙起身去开门,一不留神踩到了一块碎玻璃,鞋底直接被刺破,脚心跟着就是一阵剧痛。
她顾不上痛,匆忙拉开门,就看见江逾白抱着诺诺站在门外。
诺诺是只通t雪白的长毛猫,一眼蓝一眼绿,而江逾白抱着猫靠在门边的样子风流倜傥,穿着件雪白的衬衫,修长完美的手指陷在长毛之间,愈发显得清矍不凡,像是个掉到人间来的天使。
诺诺被一件林臻的旧毛衣裹着,它刚被捡回来时,曾经用这件毛衣当了很久的窝。
白se的毛衣已经起球破洞了,但是被洗得gg净净,蓬松柔软。
她没想到江逾白一直留着它,而且留在身边。
“把它还给我。”林臻伸手要去抱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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